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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警出台方案 将市区道路划定为三类

2017-03-21 08:24:57 苏丽娜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处罚标准

1、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罚200元;

2、在交叉路口区域停车,罚400元;

3、在公共汽车站区域停车,罚400元;

4、在网状线区域停车,罚400元;

5、在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罚500元;

6、一年内有第2-5项行为达到三次以上,从第三次起每次按该项处罚数额两倍处以罚款。

消防栓及其30米以内的路段禁停

限停路

在限定时间内停车

第二类管理路段,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停车。一般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医院、老旧小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以其他需要限时停车的路段,限停30秒到5分钟不等,以满足合理的停车接送需求。

限停路段

1、设定在中小学、幼儿园、医院、交通枢纽周边道路及其他需要限时停车路段。供学校上下学、医院上下客临时停车;

2、老旧小区可设定限停路段,满足小区居民夜间错时停车。

管理对策

1、限停路段停放车辆实行“限时有序停放、有堵必疏管理”。若停车超时、无序停车而影响交通,交管部门可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2、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限停路段的标志标线。如在允许临时停车,但禁止长时停车的路段,将设置“禁止长时停车”交通标志标线;在允许出租车临时上下客的限停路上,设置“出租车专用上下客停车位”标线。

处罚标准:

1、在可临时停放,但禁止长时间停放的路段,停车超过划定的时长,按“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处罚,处以200元罚款;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处以100元罚款,并拖车;

3、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处以100元罚款,并拖车;

4、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无论驾驶人是否在现场,均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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