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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交警出台方案 将市区道路划定为三类

2017-03-21 08:24:57 苏丽娜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禁】

明令禁止停车的路段违停“零容忍”

马路沿施划了黄实线,禁止停车

【限】

在限定了停车时长的路段超时停车也算违法

马路沿施划了黄虚线,限制长时间停靠

【准】

准停路需规范设置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泊位

车辆应在车位内有序停放

厦门日报讯(记者 苏丽娜)截至1月底,厦门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2万辆,其中小轿车达112.5万辆,年平均增长率约20%。然而,岛内取得合法资质的停车位仅约34.5万个。相关部门预测,到2020年,岛内停车设施供给缺口将达到25-30万个,“停车难”问题正在逐步激化。与此同时,机动车违停现象日益突出,由此也干扰了道路通行秩序与安全,增加了交通事故隐患。

2月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将市区道路划定为禁停路、限停路、准停路三类,进行分类管理。提出以“保障道路通行服务功能”为前提,按道路等级和功能定位,分类施策管理;以“疏堵结合,适度供给”为原则,有效利用现有道路空间,充分挖掘时空资源;以“优化勤务运作机制”为基础,科学、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工作;以“建立动态跟踪优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不断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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