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厦门市交警出台方案 将市区道路划定为三类

2017-03-21 08:24:57 苏丽娜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禁停路

违停零容忍

第一类管理路段,严禁占道停车,一般为市区双向四车道以上(含)的主干道路(不包含主干道两侧辅道),及其他明令禁止停车的路段,确保主线交通畅通。

禁停路段

1、城市快速路:仙岳高架、成功大道;

2、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

3、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陡坡,及距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道路;

4、海沧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等桥梁,及距桥梁50米以内的道路;

5、翔安隧道,及距隧道50米的道路;

6、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7、厦门交警划定的10条交通繁忙路段:思明区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思明南路成功大道口至厦大南校门段、大学路蜂巢山路口至演武路口段、民族路成功大道辅道至蜂巢山路口段、演武路、蜂巢山路、新华路同安路口至公园南路口段、环厦门人民会堂的建兴路、筼筜路、白鹭洲路及湖滨北路主车道,湖里区东渡路湖滨北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东港路东渡路口至邮轮中心码头公交站段。

8、双向两车道路段(支路除外);

9、单向一车道路段;

10、施工路段;

11、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含)等级的道路。

管理对策

1、禁停路段对违法停车“零容忍”,施行“妨碍交通必拖离”,坚决杜绝违法停车现象,确保道路主线交通运行顺畅。

2、禁停路段停车需求较为迫切的点段,可根据管理需要划定长度10-20米的“即停即走”、“限时停车”点段。如学校、医院、小区出入口、公交站点附近、临街公厕、共享单车停放点等,原则是不影响主线交通且停车需求大的点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