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停路 违停零容忍 第一类管理路段,严禁占道停车,一般为市区双向四车道以上(含)的主干道路(不包含主干道两侧辅道),及其他明令禁止停车的路段,确保主线交通畅通。 禁停路段 1、城市快速路:仙岳高架、成功大道; 2、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 3、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陡坡,及距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道路; 4、海沧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等桥梁,及距桥梁50米以内的道路; 5、翔安隧道,及距隧道50米的道路; 6、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7、厦门交警划定的10条交通繁忙路段:思明区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思明南路成功大道口至厦大南校门段、大学路蜂巢山路口至演武路口段、民族路成功大道辅道至蜂巢山路口段、演武路、蜂巢山路、新华路同安路口至公园南路口段、环厦门人民会堂的建兴路、筼筜路、白鹭洲路及湖滨北路主车道,湖里区东渡路湖滨北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东港路东渡路口至邮轮中心码头公交站段。 8、双向两车道路段(支路除外); 9、单向一车道路段; 10、施工路段; 11、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含)等级的道路。 管理对策 1、禁停路段对违法停车“零容忍”,施行“妨碍交通必拖离”,坚决杜绝违法停车现象,确保道路主线交通运行顺畅。 2、禁停路段停车需求较为迫切的点段,可根据管理需要划定长度10-20米的“即停即走”、“限时停车”点段。如学校、医院、小区出入口、公交站点附近、临街公厕、共享单车停放点等,原则是不影响主线交通且停车需求大的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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