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 涉闽舆情 > 正文

​福州城管醉驾执法?部门回应

2019-10-23 14:25:27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2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昨日,一则《福州城管醉驾执法,被交警查获?》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拍摄者称福州台江城管驾驶执法车辆在象园头醉驾被查。

事发当日,该醉驾人员驾驶的是否为执法车辆?是否在执行任务?是否为正式员工等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福州市台江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涉事车辆为福州市旗山保安服务责任公司所有,并非台江区城管执法车辆;其次,事件发生在晋安区,并非台江区,不在台江城管的执法区域,与执法活动无关;再次,涉事人王智鹏系旗山保安公司安保人员,不属于台江城管工作人员,且事件发生在下班之后,该时间段不存在执法或者协助执法行为,因此该事件属于涉事人下班后私自驾驶旗山保安公司车辆外出的个人行为,与台江区城管局无关。

随后,记者联系了旗山保安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醉驾人员确为公司员工,本次事件属于该员工下班后擅自驾车外出的个人行为。目前,该公司加大了对车辆的督查,成立了内部调查组,加强人员管理,实行车辆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该公司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对于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将作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