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人”400多天未归还续:双方和解 用户赔偿1800元
2019-08-28 11:14:17 来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泉州网8月28日讯(记者黄墩良通讯员郑美玲)“小黄人”400多天未归还,用户遭索赔25500元。昨日,记者从原告泉州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笑自行车公司”)处了解到,目前该公司与被告阿达(化名)已达成和解——阿达赔偿1800元,公司将向法院撤回起诉。 进展:用户已主动赔偿公司将撤回起诉 据微笑自行车公司介绍,阿达于2018年5月18日在泉州市区国投大厦站点借车,之后归还车辆时,未正确还车,导致车辆遗失。 丢失一个月后,车辆还未寻回,该公司客服多次与阿达电话联系赔偿事宜,但其并不积极配合。6月19日,律师给他发送律师函,阿达同样没有当回事。8月初,律师受公司委托,在鲤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阿达。 近日,阿达通过微笑自行车公司官方微信平台联系客服人员,赔偿车辆遗失费用1800元。公司综合各方面考虑,将不追究丢失期间产生的租车费用。微笑自行车公司介绍,因“小黄人”车锁体是在车上,只有用户将自行车成功归还到停车柱,系统才会终止计费。 据悉,阿达已进行赔偿,微笑自行车公司近期也会向法院申请撤诉。 律师:用户若拒不还车要承担租赁费用 据悉,阿达只是近段时间因还车未成功,而被微笑自行车公司要求赔偿的租赁者之一。 微笑自行车公司介绍,从今年5月份开始,该公司委托华达律师事务所处理遗失车拒赔偿一事。针对部分用户拒绝沟通,律师协商未果,从今年6月份起,律师开始陆续发送律师函,如果用户仍拒绝赔偿,将会面临起诉,严重者将会影响个人征信。 华达律师事务所蔡律师表示,用户在租用微笑自行车时,就已形成事实上的不定期车辆租赁合同关系,用户在归还自行车前,双方车辆租赁合同处于履行状态,如果用户拒不还车,需承担期间的租赁费用;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用户应自行赔偿,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停放在路边的“小黄人”,不要随意骑走,否则将会涉嫌盗窃罪,同样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蔡律师特别提醒,如果用户接到律师电话,望能及时与律师沟通,同时与微笑自行车公司客服办理赔偿事宜。 公司:用车超过4小时客服将电话提醒 微笑自行车公司介绍,“小黄人”第一小时免费骑,目前98%的用户使用时间都是一小时之内。当用户发生车辆遗失时,不要慌张,应及时跟微笑自行车客服联系。同时,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也要及时报警备案,以免产生其他纠纷。在大多数情况下,丢失的车辆都能找回,据统计,车辆在丢失后,半年内寻回的几率占90%。如果车辆在丢失一个月未寻回,用户需先预赔偿2000元,后续车辆寻回,微笑自行车公司会主动退还该笔预赔偿费用。如果车辆寻回之后,有出现损坏,用户需赔付车损费用。 据统计,造成车辆丢失的主要原因有,临时停靠未锁车或随车锁使用不当;还车未确认是否成功;卡片丢失后没及时办理挂失,被盗用刷走。用户在临时停靠时,切记要锁好车辆,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如果用户租用时长超过2小时,公司会主动向用户发送短信提醒。若发现用户4个小时仍未归还车辆,我们会电话联系,当然夜间考虑到用户的休息,一般就不会马上电话联系。”微笑自行车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