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多万网友在线收看福建法院抓“老赖” 躲避执行一担保人被司法拘留 执行法官现场确认被扣押车辆信息、送达执行文书、制作扣押笔录、张贴封条。 “按预定方案行动,出发!”今天上午9时许,随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谢希鹏的一声令下,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两路,迅速出击。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执行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第十五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现场。此次直播活动持续2个小时,1400多万网友在线收看。 上午9时30分,安溪县人民法院院长许良才带队来到中国茶都茶叶批发市场,向申请执行人移交一处已被拍卖店面。王某才因生意经营不善,向银行抵押的位于茶叶批发市场的店面被拍卖。由于该店面现有其他商户,经协商,买受人同意其继续使用,安溪法院对此进行记录并办理移交手续。 “我一个担保人而已,为什么抓我?”许良才带队来到被执行人叶某鱼所在单位,叶某鱼拒不配合。因民间借贷纠纷,叶某鱼等人需偿还申请执行人30万元及利息,但其总是找种种理由躲避执行。“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决定对你予以拘传。”安溪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农当场宣读了拘传决定,将叶某鱼拘传至法院调查。 9时50分,在安溪县交警大队,执行干警在安溪交警的协助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李某周的宝马轿车。执行中,执行干警发现李某周名下有一辆宝马轿车,遂依托公检法快速执行协助机制,当即请求公安协助定位、查找,交警迅速通过GPS定位查获轿车后,第一时间反馈给执行干警,该轿车得以顺利查扣。 今年4月份,在安溪县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安溪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创建全省首个公检法“快速执行协助指挥中心”,加强公检法在查人找物、司法拘留和合力打击拒执犯罪等方面的合作,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已经协助县法院控制被执行人166人、查获车辆37辆、限制出境33人次、腾空房屋12处,对2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上午10时30分,执行局“青年突击队”队长黄磊带领执行干警,来到魁斗镇凤山村被执行人李某黎家中。李某黎与其丈夫因犯诈骗罪,双双被判刑。考虑夫妻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综合审前社会调查,李某黎被判处缓刑,但尚有违法所得4万多元未追缴。行动中,在镇司法所与村两委组成的“帮教小组”的配合下,经过督促教育,被执行人李某黎当场缴交执行款1万元,剩余欠款承诺会在一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帮教小组+执行’,是安溪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针对涉财产刑执行案件探索创新出来的一条符合安溪实际的执行道路,受到安溪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的高度肯定。”演播室内,泉州中院执行局政委黄川龙向网友介绍。 在统一行动中,安溪法院“执行干警”在司法局与村两委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的配合下,对14个涉财产刑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督促教育,促当场缴交执行款7.6万元。 10时50分,许良才带队来到安溪县二环路某工业园内,查封2幢简易钢结构厂房。因安溪县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土地租金,被判决要求“拆除该案土地上的简易钢结构厂房”。执行中,执行干警发现,如强制拆除,将给被执行人带来很大损失。在充分考虑到多方利益前提下,经过沟通协调,申请人同意将“拆除简易钢结构厂房”判决内容合理变更为“将简易钢结构厂房拍卖”,最大保护当事人利益,柔性执行凸显司法人文关怀。 据统计,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50多人,车辆13部,联动单位派员30多人协助执行;共执行案件73件,执行完毕53件,达成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79.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执行款913.73万元,拘传7人,送拘2人,腾空移交房产3处,扣押车辆2部,查封厂房1处,张贴拍卖公告8张。 部分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安溪县相关执行联动部门的代表与媒体记者共同体验和见证了执行活动。(记者 刘子阳王莹)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