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5日讯(本网记者陈楠)省公安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晒出了我省2017年以来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成绩单,并发布了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截至2018年4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599起,挽回经济损失21.3亿元。
据介绍,我省于2017、2018年分别组织开展了“春雷”与“惊雷”系列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了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虚开骗税、侵权假冒、假币等经济犯罪,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部督、省督案件60起,成功从23个国家(地区)追回境外逃犯84名,其中“红通”逃犯7名。 警方提醒,当前,受国际国内复杂经济形势影响,我省经济犯罪总体仍处于高发态势,且新手段、新形式不断涌现,花样翻新。主要表现: 非法集资犯罪风险加剧 2017年以来,全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仍然高发,从传统的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房地产开发等“实体经济”领域,向虚拟化、网络化的纯“资本运作”拓展。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非法集资犯罪集中爆发,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领域成为重灾区,呈现出跨省、跨区域特征,涉及面极广,造成众多“投资”人员资金损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网络传销犯罪花样翻新 近年来,传统的聚集型“拉人头”式传销犯罪逐渐转移至互联网,非接触式、分散化的新型网络传销频现,犯罪手法花样翻新,有的攀附冒用区块链、虚拟货币等名义吸收资金,有的借投资理财、私募股权、消费返利等形式高息诱惑,有的通过金融互助、商户加盟、微商营销等方式层级推广,有的包装成慈善互助、爱心养老等机构欺骗群众,并呈现出传销犯罪和非法集资犯罪交织叠加的新特点,蔓延区域广、传播速度快、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巨大。 金融涉税经济犯罪高位运行 地下钱庄洗钱犯罪活跃,呈公司化发展趋势,涉及资金数额巨大,为骗取出口退税、赌博、转移赃款等犯罪活动提供洗钱渠道。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法不断升级翻新,如通过黑客软件、网络病毒或在ATM机、POS机加装测录器、针孔摄像头等方式窃取银行卡信息后盗刷,以快速代办大额信用卡广告获取客户信息,多头冒领信用卡后盗刷或恶意透支等;假币犯罪中制售、使用5元、10元、20元等小面额假币呈现增多趋势;虚开骗税大要案件时有发生。在“营改增”背景下,不法分子利用公司注册成本低的便利,批量设立“开票公司”,利用退税程序简化和部分行业财税优惠政策虚开骗税。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一、福州白某宁、苏某阳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7月,福州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依法将白某宁、苏某阳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1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涉及地域广、公司多、金额大,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督办案件,省公安厅与省国税局联合牵头侦办。专案组赴甘肃、辽宁、内蒙古、浙江、山东、四川、云南、广东、上海等9省(市、区)展开统一收网,成功破获该案。 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白某宁、苏某阳等人,以中远达(福建)实业有限公司等144家空壳企业作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企业,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向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等27个省(市、区)70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276份,价税合计34.97亿元。 二、福州黄某芬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7年3月,福州市罗源县公安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线索,立案侦查“1040阳光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4起,抓获黄某芬、黄某光等57名犯罪嫌疑人,摧毁传销组织团伙6个,取缔传销窝点433个,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915名,涉案金额2106万元。该案于2017年7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法院二审判决,黄某芬、黄某光等人分别被判处6年至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以犯罪嫌疑人黄某芬为首的传销组织,采取“五级三晋制”的纯资金运营模式,对外宣传每个参与人员最多只要缴纳69800元,通过层层发展下线,经两至三年的资金运作,就可以赚到1040万元,进而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三、福州姜某庆涉嫌伪造、出售假币案 2017年7月,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姜某庆涉嫌伪造、出售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某庆,捣毁假币窝点,查获5元、10元、20元面额假币成品、半成品70余万元,及打印机、切割机等一批制假工具。该案于2017年9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自2017年始,犯罪嫌疑人姜某庆通过网络联系、物流寄运方式,以1至2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假币半成品,二次加工后向河北、山东、黑龙江、重庆、四川等地出售达37万余元。 四、厦门白某峰涉嫌合同诈骗案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泉州象屿石化有限公司报案,立案侦查白某峰等人涉嫌合同诈骗案,于2017年5月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白某峰,并带破1起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为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该案于2017年1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于2018年2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白某峰以其控制的三家空壳公司的名义分别与泉州象屿石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代理采购柴油合同,所得销售柴油的货款除了小部分支付合同的保证金及部分尾款外,其他大部分资金投入股市或赌博挥霍,亏损共计3500万元,且拒不支付货款,涉案金额达1.08亿元。 五、厦门、泉州王某等人涉嫌制售假冒台湾品牌白酒案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前期查获的一家假酒零售商铺入手,摸排梳理出指向泉州的特大制售假冒台湾品牌白酒团伙线索。2017年11月29日,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挥调度下,泉州、厦门两地公安机关展开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王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捣毁生产、仓储窝点18处,缴获假冒成品白酒31236瓶,制假设备10台,商标、包材等原材料95638个(套),涉案价值1.25亿元。该案已于2018年2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他人分别在晋江、南安、德化等地设立窝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台湾品牌白酒,通过网络联络、物流寄递分销至江西、天津、广东、辽宁、山东、陕西、上海、江苏、湖北等13个省(市)。 六、泉州“沃客理财”网络传销案 晋江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沃客理财平台涉嫌网络传销案,抓获王某妙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涉及地域广、人数多、危害大,省公安厅、公安部先后将其列为督办案件。办案单位在前期侦查基础上继续深挖扩线,2017年2月24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下,我省对案件涉及全国各地的商务中心和人员发起全国性集群战役,共破案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2018年2月,经法院一审判决,主犯王某妙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判处8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妙等人自2015年6月起,设立沃客理财平台,发行虚拟货币,通过拉人头缴费注册成会员的形式,在全国大量发展会员,并以层级形式排列计酬。该组织共309层,参与人员达35万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市及菲律宾、新加坡和东南亚等国,涉案金额达50亿余元。 七、泉州王某等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 2017年9月,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2年多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王某等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2017年11月,经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尚某鹰、陈某峰等6人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王某担任华夏盛世基金总经理期间,向某上市公司推荐某公司的超声波制浆技术,并具体参与了该上市公司收购该超声波制浆技术及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全过程。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向其朋友尚某鹰、妹夫陈某峰、妹妹王某玉、战友王某仪等人泄露该信息,导致尚某鹰等人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非法获利1229万元。 八、泉州余某川等人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2017年2月,晋江市公安局先后接到62名群众报警,称其名下信用卡在未离身的情况下被他人盗刷。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2个月的深度经营,先后抓获盗刷取款犯罪嫌疑人秦某、郭某君、郭某文,窃取银行卡信息主犯余某广、黄某路,倒卖复制银行卡犯罪嫌疑人张某峰、庄某明等人,缴获改装POS机器2台,虚假身份证件、银行卡267张及大量作案工具,破获跨地区、跨国信用卡诈骗系列案件61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成功阻止141名已被窃取银行卡信息的群众免受盗刷侵害。该案已于2017年10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该犯罪团伙对POS机器进行改装,组织成员应聘为娱乐会所收银人员,趁机窃取顾客银行卡信息,而后交团伙其他人员复制伪卡在湖南、江西、福建等地盗刷取款。 九、三明林某妹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可疑交易线索,立案侦查林某妹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该案是一起跨国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案件,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2017年2月21日,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统一指挥下,三明及涉案的福州、泉州、莆田市公安机关对15个窝点展开统一收网,抓获林某妹、林某等2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已与2017年5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7年12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查,2007年以来,以林某和林某妹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国内国外贸易公司,以“对敲”形式,与北京、河北、天津、重庆等23个省(市、区)的人员进行非法外汇买卖交易,交易金额达400多亿元人民币。 十、三明郭某等人涉嫌制售假烟案 2017年1月,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起制售假冒品牌卷烟案。经循线深挖,发现一个以我省云霄籍和广东省潮州人为主的集“购、产、运、销”于一体的涉烟制假犯罪团伙。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2017年11月22日,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下,福建、广东、安徽、云南、重庆、四川、浙江7省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生产、仓储、销售窝点16处,缴获假冒品牌卷烟27551条,各类制假设备4台(套),包材原料117.23万个,涉案价值1799万元。该案已于2018年3月6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在福建云霄、广东饶平偏僻地点设立窝点,以生产、包装、运输、销售各环节分工负责、专人联络的方式制售假烟,销往福建、广东、安徽、云南、重庆、四川、浙江等7个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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