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万达广场地上停车场停放着近20辆共享汽车,供市民租用。 海西晨报讯(记者雷妤)扫一扫、点一点,没有常规租车的复杂手续,就能轻松租到一辆汽车。如今,当人们享受着“共享便利”时,可曾想,安全隐患也悄悄“共享”了。 前几日,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共享汽车例行检查时就发现,有的共享汽车企业未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就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还有企业未取得《租赁汽车证》便上路“共享”。
昨日,晨报记者对进入厦门市场的多家共享汽车进行调查发现,在对驾驶者的资质审核上,共享汽车平台还存在诸多漏洞。 持异性身份证竟注册成功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万达广场旁的露天停车场。停车场停放着近20辆共享汽车,分别为“GoFan”“摩范出行”“潮人租车”“精灵出行”四个品牌。其中,“GoFan”数量最多,“潮人租车”“摩范出行”其次,“精灵出行”数量最少。停车场管理人员介绍,这些共享汽车已经“包月”停放,租车无须再缴交停车费。 记者先打开“潮人租车”APP进行注册,按照平台要求,记者分别上传了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为验证人证合一,平台额外要求记者拿身份证拍照。注册过程中,记者特意上传了男同事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且持他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只要审核人员稍微留意就会发现,记者上传的照片是一名女性头像,而手持的身份证显示的是男性信息。 然而,大约半个小时后,记者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提醒:您提交的认证申请审核已成功。也就是说,记者接下来只需要缴纳定金,就可以租车了。 没有驾照也能顺利租到车 之后,记者又下载了“摩范出行”APP,同样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摩范”可使用支付宝芝麻信用,经过授权,记者的个人信息与APP进行了绑定,无须缴纳押金。紧接着,平台提示记者上传驾驶证信息,由于记者没有考取驾照,所以再一次上传了男同事的驾驶证信息,系统提示身份证号不匹配。 尝试失败后,记者又输入了自己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与驾驶证号一致),系统提示平台正在审核。2个小时后,记者的手机收到一条提示,表明“资料已通过审核”。 就这样,记者在没有考取驾照的情况下,没有伪造任何信息,竟然在“摩范出行”上注册成功了。通过指引,记者还顺利打开“摩范出行”的车门,并在男同事的协助下,启动汽车发动机。 “这太危险了,万一有犯罪分子捡拾到身份证,或者有人利用这样的漏洞进行操作,就是马路杀手啊。”市民刘先生恰好准备租车,了解情况后,他表示,审核驾驶员信息是最基本的要求,平台审核不严就是害人害己,应该尽快进行完善。 APP还未通过审核就上线 “精灵出行”车型新潮,受到了不少市民的围观。然而,当记者想下载其APP时,发现其APP并未在应用商店上架。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页面跳转出来,记者点击下载后,APP依然无法使用。记者还要根据提示,更改手机通用设置才行。 “本来想试试的,就怕没有审核过的手机软件有问题,它会不会暗藏了木马程序,盗取手机信息?”市民薛女士考虑了一会儿,转而租赁了另一辆共享汽车。 紧接着,记者又下载了“GoFan”APP,按照提示,依然上传了男同事的身份证和驾驶证信息,再进行人脸识别。目前,平台显示认证信息正在审核中。 “人证不一”可能是审核失误 针对“潮人租车”“摩范出行”的信息审核问题,记者分别拨打了两家所属企业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华夏出行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均表示将转达记者的疑问。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仅有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给予了回应。 “这可能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我们会进行调查。”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负责人谢智伟告诉记者,按照要求,驾驶车辆需要“人证合一”,后台的工作人员会审核身份证信息和本人照片是否一致。 谢智伟说,不仅如此,工作人员还会特别注意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驾龄是否超过半年,“以前我们对驾龄没有要求,后来发现新手出险的概率比较大,所以新增了这一条”。由于是人工审核,不排除出现疏漏,“我们会尽快进行整改,同时也希望利用科技手段,让审核流程更加准确”。 据介绍,“摩范出行”去年10月份才上线,目前平台共有100多部有资质的车辆上线运营。 将加大对共享汽车的监管 共享汽车市场鱼龙混杂,经营共享汽车的企业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按照要求,共享汽车企业首先须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旗下的每一辆汽车还需要取得《租赁汽车证》。也就是说,不仅企业要有证,每辆车也要有证,无证的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 记者从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目前“摩范出行”尚未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GoFan”“潮人租车”虽然已经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但存在部分共享汽车还未取得《租赁汽车证》就已上路的情况,对此,交通执法部门已经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精灵出行’我们此前没有接触过,这是第一次接到反映,接下来我们会重点对此进行调查。”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就在几天前,他们也调查到了几起共享汽车的违法行为。 “当时有两人准备租用‘潮人租车’的共享汽车,前往漳州。”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调查发现,这辆车没有取得《租赁汽车证》,执法人员当即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场配合调查,并将这辆非法租赁的汽车登记保存待进一步调查。按照规定,“潮人租车”将面临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近期调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摩范出行”华夏出行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未经允许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GoFan”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将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投放使用,以上企业也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 “若用户使用未取得相关合法证件的车辆,便无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厦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工作将加大对共享汽车的监管力度,对不合规的企业严查到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维护厦门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