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宁德3月22日讯(本网记者陈翊群)今日记者从古田县公安局获悉,3月13日,古田县鹤塘镇发生一起群众食物中毒事件,经该局调查,确认该事件系因销售光饼同业竞争引发的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3月15日,古田县委宣传部曾通报,2018年3月13日,有群众和过往旅客反映,在古田县鹤塘镇坊下路口购买光饼食用后出现呕吐、麻痹等不良反应。截至3月15日0时,宁德市、古田县两级医院共收治疑似患者48人,其中住院治疗41人(重症6人、中度9人、轻度26人),门诊留观7人。经治疗,目前所有收治人员病情稳定并逐步恢复健康。
经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送检光饼样品检测,确认涉事光饼中的“葱肉饼”钡元素含量异常。经调查,经营者当日加工制作光饼约500片,其中“葱肉饼”数量约100片。 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开展调查。经查明,该事件系因销售光饼同业竞争引发的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4岁,屏南县人)已被古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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