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今年“信用泉州”出大招 试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2018-01-29 10:57:34 陈林森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陈林森)在泉州,守信者和失信者或将同时上榜,分别接受褒扬与惩戒。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打造“信用泉州”,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从今年起,我市将试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期两年。

根据安排,我市将重点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进行信用评价,率先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纳入首批市级诚信“红黑榜”发布的有“市公务员诚信红黑榜”“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红名单”“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和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考评诚信红黑榜”“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红黑榜及恶意欠薪黑名单”“旅行社质量信誉评价红黑榜”“恶意逃废债黑名单”等共23项内容。

“红黑榜”发布在哪?相关负责人表示,诚信“红黑榜”采取统一发布与部门自行发布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发布,一般每季度一次,在“信用泉州”官网以及相关主流媒体公布;部门自行发布,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所建网站上依法及时发布。

荣誉与污点会否伴随终身?按照要求,诚信“红黑榜”对外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和要求的除外。被列入诚信红榜的社会主体,如在对外公开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诺失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将从榜单上除名。反之,被列入诚信黑榜的社会主体,如在发布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可以申请提前结束发布其黑榜信息,经发布责任单位审查,报备市信用办后,可以提前删除其诚信黑榜上的信息。针对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诚信、不守法行为,全市上下将“广而告之”,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