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免费体验还“治百病”? 不少治疗仪不靠谱!

2018-01-25 10:22:04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免费体验还“治百病”? 不少治疗仪不靠谱!

泉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立案2起,9商家不合规被注销

早报讯 (记者 李菁 通讯员 吴利波)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炎、腰肌劳损……你是不是想买个理疗仪在家舒缓一下酸痛呢?可是,市面上让你免费体验再购买的物理治疗仪真的靠谱吗?昨日,记者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正开展免费体验式经营高电位等物理治疗仪专项监督检查。

去年“3·15”,《封面纵深》推出专题报道,记者暗访“免费电疗服务中心”,揭开所谓电疗体验馆的神秘面纱,它们打着老人免费体验的幌子,实则高价售卖电疗仪器。

检查:立案2起 注销9家经营单位

据了解,本月22日起,市食药监局对全市所有免费体验式高电位等物理治疗仪经营(产品代理商)等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

免费体验的医疗器械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采用“免费体验,自愿购买”来推销医疗器械的一种营销方式。以免费体验形式销售的医疗器械,一般属于医疗器械分类中的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如温热理疗仪(床)、高电位治疗仪、低频治疗仪、脉冲治疗仪、经络通治疗仪以及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如各种激光治疗仪等产品。

截至昨日,已立案处理2起,其中一家无证经营,另外一家涉虚假宣传;已注销9家经营单位,其中,南安4家、丰泽2家、惠安1家、晋江1家、洛江1家,均达不到《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目前,此次专项检查效果明显,仍在继续中。

“免费体验的医疗器械大都是通过对人体的热、电、磁作用实现康复理疗的效果,功能主要包括对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炎、腰肌劳损等疾病的辅助治疗或缓解功能。但医疗器械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使用不当会给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免费体验方式经营医疗器械,容易出现夸大疗效,把只具有缓解疾病功效的说成治疗功能的,把只具有个别病种治疗功效的说成“治百病”;经营者往往没有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医学基础知识,不能正确指导患者使用,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临时免费体验点一般设在市场出入口、居民小区等,活动时间短、流动性大,售后服务没保证,如出现不良事件或其他病变,消费者难以追溯维权等问题。

提醒:医疗器械使用有风险

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器械使用都存在一定风险,请谨慎参加免费体验。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无证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购买医疗器械时,要仔细查看《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产品注册相关信息,证明产品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也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公众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核实产品信息和广告宣传真实性信息。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能出现以下内容: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购买医疗器械产品,特别是销售价格高昂的产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并索取相关票据。消费者如果发现企业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而销售医疗器械,或者产品没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行为,请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31举报。”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