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泉州“贷款诈骗”一周案发40余起 “大额度低利息”不可信

2017-12-20 11:04:4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主动借你很多钱?当心! “贷款诈骗”一周案发40余起

被骗累计涉案金额百万元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特别提醒:“大额度低利息”贷款不可信

不胜其扰的来电“你好,我们这里是办理高额贷款的,请问您有需要吗?”,“不查征信,秒速放款”的短信、微信,“钱”在眼前,可是是你的吗?不要轻易相信这类网络贷款——“贷款诈骗”近期高发,不是要“送钱”给你,是要把你的钱骗走。

根据泉州市反诈骗中心的统计,从12月8日至12月17日,记录“贷款”类案件48起,涉案金额百余万元,提醒广大市民警惕,预防被骗。

■记者 林加华 通讯员 白炯昕

遭遇

“贷款”10万元 竟被骗15万元

12月4日,市民林先生的手机上收到了一条信息:如需要办理高额贷款,可以加一个微信号。林先生眼前一亮:这就像“上天安排”似的,自己正愁着四处找钱,它就出现了!

“只是提供了名字和个人电话,对方就查询完了,通过了贷款审核。”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外做些生意,刚好欠朋友一些钱,眼看年关近了,急着凑笔钱把债还上,林先生就加了那个微信号,想着如果真能把钱贷下来,虽然要花点利息,但至少能省下一堆的人情债,也跟朋友有个交代。

对方声称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开口就称可以给30万元的贷款额度,而林先生开始只提出贷款10万元。接下来的几天,林先生就围绕着这笔“贷款”,不停地汇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林先生在微信上填写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对方承诺:合同签好备案10分钟后就下款。但是,林先生得先交10%的激活费。“不会上当吧?”林先生说,当时自己心里是有嘀咕的,但是对方电话联系他称,这是在合同条款中就有体现的,而且如果没有放款的话,林先生可以凭着合同和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或报警。

林先生汇出了1万元。之后又汇了2万元。可是,贷款并没能如预期那样顺利批下来,对方解释称:林先生名下的收款银行账户近三个月流水偏低,综合评分不足,做流水冲刷后就可以到账了。

依照对方的“指导”,林先生又向指定账户汇了2万元。

贷款还是没下来。这次的原因,是“偿还能力验证需20%以上方可通过,验证后,汇款就会立即到达账户”。

“支票是整存整取的,需要补齐差额5万元,才能放款。”

“支票出现激活失败,目前系统只激活到50%,请尽快激活到100%。”

到最后一条信息时,林先生终于醒悟过来,在微信朋友圈里进行了愤怒的谴责:天塌下来了。从“办理”这笔10万元的贷款开始,他已经相继汇款15万元到对方的账户!

12月11日,林先生报了警。当警方介入时,这些款项已经被诈骗分子分多次转移套现。

“太想贷到这笔款了,他们骗人的陷阱一套一套的,好像有点意识到被骗了,可是又不甘心,就一步步往前走,以为侥幸不是遇到骗子。”林先生说。转出去的钱,大多数是林先生临时从朋友那里凑来的。

警报

“贷款诈骗”高发 一周40余起

林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

“贷款类诈骗这两个星期以来高发。与去年同期对比分析,年底正是这类诈骗高发的时候。”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对11月全市诈骗发案类型进行“排行”,居首的还是网上贷款诈骗。11月份,全市共发生110多起网络贷款类诈骗案件,被骗总额达100多万元。

11月6日,南安官桥受害人李某报警称,其接到办理贷款中介的电话后,按照对方要求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存了4万多元,然后开通网银和密码器。骗子让李某登录一个网址,同时让李某用自己的网银登录,一步一步诱导李某将卡内的4万多元转出。

11月27日,鲤城受害人戴某通过搜索引擎,发现一个声称可快速放贷的公司,戴某进一步添加微信与其交流,对方称需缴纳手续费、佣金费、合同费、保证金、冻结费、解除费等,总共骗走受害人86000元。

在泉州市反诈骗中心的内部系统里,工作人员对所有诈骗类警情都有分类梳理,输入“贷款”一类,从12月8日至12月17日,记录报警的诈骗案件48起。

据报警记录,12月7日,市民黄某在上班时,被人以办理贷款为由进行了诈骗。对方要求黄某将贷款额度10%的金额存在卡里,然后骗取黄某的短信验证码后,将黄某卡上的15000元转走。

12月11日,曾先生上网查询了贷款方面的信息,并填写了个人资料。没多久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对方声称是银行工作人员,可以为曾先生提供高额度贷款,并让曾先生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在卡里存入15000元。12月13日中午,对方再次来电,从曾先生手中骗走了“验证码”并将卡上15000元转走。随后,对方又将7480元转进卡里,让曾先生取现后存入到指定的银行卡。曾先生思来想去,警觉被骗,立即报警。

落入骗子陷阱的还有胡小姐。最近,胡小姐手头有些紧。她在网上看到了办理高额贷款的广告,于是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信息。12月6日,胡小姐接到了“贷款公司”打来的电话,告知胡小姐的贷款申请通过了,额度有8万元。

这让胡小姐高兴不已。对方让胡小姐提供几组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要作“流水”好放款,胡小姐不假思索将验证码给了对方,最后,银行卡上的存款16000元,被分三次转走。“本来想着能贷点钱来应急,谁想到竟然遇到了骗子,连存下的钱都没了。”胡小姐异常后悔,连连责备自己太没有防骗的意识了。

目前,警方针对这些报案展开调查。

提醒

谨防贷款诈骗 “大额度低利息”不可信

据泉州市反诈骗中心的数据,在记录的被骗人员中,受害者以男性居多,年龄多在50岁以下,30岁以下的不在少数。

“一些人认为从银行贷款手续复杂、时间长,又急需资金周转,图省事、怕麻烦,就从网站或者微信等寻找贷款的机会。”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分析,另外一部分受害人,则因为个人征信问题,无法从正规渠道贷款,于是想从所谓的“贷款公司”借到钱,最后反成了被骗的对象。

据介绍,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受害人的心理,以“大额度、低利息、对征信没有要求”等幌子,吸引受害人前往咨询借款,之后,以放款前需要各种手续费、保证金、补充银行卡流水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进行诈骗。

警方提醒,此类诈骗是近期发案数量最多的被骗类型,市民如不熟悉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还是应该选择各大银行等正规信贷机构进行贷款,避免上当受骗。

民警介绍,其实在“贷款诈骗”中,有几个诈骗细节是很容易辨识的,市民只要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立即意识到可能自己进入了骗局。

1.高额度、低利息、免征信?想多了!

目前,正规的网贷平台为了提高风控能力以及工作效率,都是由系统自动根据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授信的。因此,人工是无法强行开通额度和提高额度的。大家必须通过提高自身综合信用,来达到开通额度和提高额度的目的。

2.放款前,先收费?都是骗子!

正规的贷款平台都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收取保证金。即使存在服务费和手续费,贷款平台也会在放款时一次性扣取或者在收回贷款时与本金和利息一并收取。也就是说,正规的贷款平台是没有前期费用的!

■相关新闻

“假老板”爱骗真财务 让你转账要慎重

“年关到了老百姓要存钱,骗子就出来‘抢钱’,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多个心眼别被骗!”说到反诈骗,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陈宗庆说,最重要的一点,市民心里一定要清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急事不要着急、不轻信,陌生信息、来电一说到“转账”,一定要回电话核实。

“强调是‘回电话’,很简单的动作,往往就能避免上当受骗!”陈宗庆说。

他也特别提醒,近期另一高发的诈骗类型,是发生在企业财务人员身上的“冒充老板诈骗”,应该引起企业和财务人员的注意,特别是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在接到任何指定的转账汇款之前,一定要电话与负责人核实确认,再进行操作。

冒充领导诈骗,反诈骗中心民警给了一个形容:被骗金额最多的案件。据统计,11月以来,全市冒充领导、熟人诈骗案件发生81起,被骗共计430万余元。其中,被骗1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8起,总额326万元!

11月初的一天,在泉州某企业当财务的孙女士(化名),上班时接到了一条微信好友验证的信息,一个自称是公司老板的人要添加好友。孙女士通过了好友验证,之后,对方发信息给孙女士,让其将公司的欠款汇到指定的账户。直到12月9日,孙女士在与老板对账时,才发现被骗,涉案金额169万元。

11月15日,一名男子冒充泉州某4S店老板曾总,骗子通过QQ与该4S店财务人员潘某联系,将潘某拉入一个QQ群里面,并告知这个群用于内部高层讨论。骗子让潘某与一个叫袁总的人联系,操作一笔合同退款事宜,潘某深信不疑,并且按照骗子的指示从公司账户转账48万元至骗子提供的账号内。

11月22日,泉州一医药公司财务人员被冒充其公司老板的骗子,拉入QQ群聊中,按照骗子的指令将公司账户内的337000元转入骗子提供的账号内。直到第二天下午,在对账的时候才发现被骗,此时钱已被骗子经过多级转账后取出。

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数据,泉州市登记在册的中小企业有50多万家,很多企业的相关信息暴露在互联网上,诈骗分子往往根据企业的真实信息,专门设计剧本,对公司的财务、出纳人员进行诈骗。往往轻信骗子一转账,就是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公司账户资金被骗,给当事人及当事企业造成严重伤害。

“这类诈骗类型中,90%的受害人是女性。”民警说。此类诈骗手法完全是可以防范的,受害人上当受骗,都是因为不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在转账时没有经过确认,轻信了微信、QQ等文字聊天发来的指令,因而上当。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