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抓拍神器专治“滥用远光灯” 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2017-08-24 15:54:35  来源:漳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漳州新闻网讯(虞巧玲杨晓静)为有效遏制违规使用远光灯这一开车陋习,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漳州交警部门于8月14日在市区主要路口安装“违法使用远光灯”自动抓拍系统。当天晚上,便查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100余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驾驶人被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漳州交警提示,车主在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以下几种情况需立即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1、对向车道有车开来、离前面同方向的车距离较近;2、当路上已经有足够的照明度(例如城市道路、快速路等),夜晚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这样的路况下行车,尽量不使用远光灯;3、进入交通繁忙的街道路口时或在一些看不清楚路况的道路中行驶时需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4、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