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检证”样张。 车辆正在公安检查站接受安检。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程午鹏实习生陈诗怡通讯员厦公宣)昨日,市公安局通报称,8月22日至9月6日,海沧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杏林大桥、翔安隧道(简称“四桥一隧”)的公安检查站,将对进入厦门岛的车辆及车上人员、物品全面实施安全检查。 今日起,车主可以在“i厦门”网站上,为经常往返厦门岛内外的本地牌照机动车申请“快检证”,警方将以“四桥一隧”车辆通行数据为依据审核发放。届时,有“快检证”的车辆允许从公安检查站的“快检通道”通过。 现在,本报记者为您详细解读申请“快检证”的流程。 申请条件 “快检证”的申请人为车辆所有人,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一致,单位车辆可由代理人提交申请。 申请“快检证”的机动车必须是登记地在厦门市、核定载客人数在7人以下(含7人)的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以行驶证登记为准)。 申请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至少到2017年9月30日,而且必须经常通行“四桥一隧”往返岛内外,警方将以“四桥一隧”车辆通行数据为依据审核发放。 在申请“快检证”时,可申报有效期内可能乘坐、驾驶的人员,但申报人数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客人数,而且至少有一人必须持有与准驾资格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流程 “快检证”申请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至8月17日,领证时间截止至8月21日。 群众可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http://www.ixm.gov.cn),通过“快检证网上办理”模块进行申请,不受理现场申请。 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为:实名认证-审核通过-证件制作-证件领取。 证件有效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0时至9月6日24时。 领证方式 个人车辆“快检证”可选择邮寄和现场两种方式领取。各区均有现场领证地点,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页面查看。 个人车辆现场领取“快检证”时,车辆所有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凭“领取短信”(或证件编号)到快检证发放点现场领取;报备乘车人可以代领证件,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凭“领取短信”(或证件编号)到快检证发放点现场领取,领取人姓名必须与“快检证”上的报备乘车人一致。 单位车辆“快检证”不支持邮寄领取,仅有两个现场领证地点,岛内位于市行政服务中心,岛外位于车管所。 单位车辆现场领取“快检证”时,领取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单位介绍信,凭“领取短信”(或证件编号)到快检证发放点现场领取。 使用管理 1.“快检证”仅限于“四桥一隧”公安检查站快速安检通行使用。 2.机动车驾乘人员不在“快检证”所列人员名单上的,不得通行快检通道,需接受常规检查。 3.车辆通行检查站区域时,在确保不影响驾驶安全的情况下,将“快检证”放置于车辆内部前挡风玻璃副驾驶一侧醒目位置。 4.为缩短安检时间,在使用“快检证”通行“四桥一隧”公安检查站区域时,请所有驾乘人员提前备好有效身份证件。 5.“快检证”通行须遵守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相关限行管理规定。 6.“快检证”须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7.“快检证”上的车辆号牌必须与使用车辆号牌一致。不一致的,“快检证”由现场执勤人员予以收回,并纳入信用记录。 8.“快检证”严禁转让、私自增减、涂改证件内容,违者“快检证”由现场执勤人员予以收缴,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记录。 9.对冒用、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为方便群众出行,避免造成道路交通拥堵,建议市民车辆在此期间尽量避行“四桥一隧”,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办理“快检证”不收费,仅在选择EMS邮政快递派送时,收取“到付”邮费,本市为每本10元,本省为每本12元。 ●车主可以为名下多辆车申请“快检证”,但一辆车只能申请一本“快检证”。 ●单位车辆申请“快检证”的书面承诺书、单位介绍信,在网上申请页面有模板可以下载。 ●未申请“快检证”的车辆不能进入公安检查站“快检通道”,但可以从普通通道接受安检。 【链接】 25个检查站6月已启动 据介绍,6月起,我市警方在入厦、入岛主要通道启用25个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及车上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站运行以来,共盘查车辆8.4万辆、人员23.6万人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3人,查获吸毒人员41人;收缴管制器具180余件,烟花爆竹23箱,及一批散装汽油等危险品;查获酒醉驾50余起,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成为守护厦门平安的新防线。 检查站实行一站多能,兼具治安管理、交通疏导、毒品查缉、服务群众等职能。目前,各检查站采取的是不定时随机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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