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上岗 “治水”有方 福州市县级集中式引用水水源水质达100% 福州新闻网7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柯竞)记者昨日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市河长制实施以来成效良好,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Ⅰ~Ⅲ类水质占比为90%,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100%。 目前,我市市本级1名河长、3名副河长,12个县(市)区及高新区105名县级区域河长、173个乡镇(街道)894名乡级河长已全部到位;市、县、乡三级已挂牌成立了187个河长制办事机构;2020名河道专管员也已全部上岗到位,全市河流管理保护责任网基本形成。 全面分解落实任务方面,市河长办制定了《福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各县(市)区及高新区173个乡镇(街道)也根据本辖区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市河长办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个项目,梳理了26类69种问题现象,提出了114条对策措施意见,形成《福州市河长制河流治理负面清单及对策》,初步形成“一河一策”治理格局。 自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控制工业污染排放、推进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城乡污染治理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今年以来,全市共拆除畜禽养殖场264家,拆除猪舍面积约30万平方米,已有160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完成标准化改造;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治理力度,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已实现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万吨/日;全市建成9座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对各级水源地开展定期巡查;今年四城区计划新建污水管网27.68公里,目前已累计完成10.38公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8个、新建污水管网8763米,新改建三格化粪池1556个,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到234.6吨/天。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推进小流域水质提升,落实“一河一策”,确保水质达到年度小流域整治计划目标;深化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各地将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持续严打闽江下游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加大涉河违建整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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