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吴隽)记者昨日从晋安区获悉,近期,晋安区市容管理局燃气办加大对辖区内液化气“黑气”摸排整治,并于日前在战峰村查扣“黑气”14瓶。 据了解,日前,该区市容管理局燃气办联合新店中队对新店镇进行液化气“黑气”摸排整治检查,对之前已查处过的两处分别位于新店镇满洋村和汤斜村的“黑气”点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黑气”回潮现象。但在途经战峰村时,执法人员发现沿街一家店面存放了多个老旧液化气钢瓶。经查,店内共有液化气钢瓶14个,其中15公斤钢瓶10个,5公斤钢瓶4个,全部是“黑气”。执法人员现场立即予以查扣,并已将全部钢瓶暂扣在福州川田石化有限公司。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督促新店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黑气’储存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晋安区市容管理局燃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
相关阅读:
- [ 06-20]漳州开展“黑气”摸排打击工作 举报者最高奖励2000元
- [ 06-14]集美侨英中队:取缔“黑气”窝点
- [ 06-13]同安区12日起至9月底全面整治“黑油黑气”
- [ 06-09]福建开展液化气安全联合大整治 重点打击"黑气点"
- [ 04-12]为消除安全隐患 厦门集美城管查扣黑气28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