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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租民房制造易燃易爆的醇化油卖给餐饮店

2017-06-21 09:42:48 程午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厂房内勾兑醇化油的设备

厦门日报讯(记者 程午鹏)改装过的厢式货车里,装载着1124公斤醇化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而货车所属的公司,却没有相应的资质。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案件,涉案的公司老板和送货司机均被警方拘留。

惊险

改装厢式货车 储存上千公斤醇化油

5月22日上午10点多,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接到线索,海沧囷瑶村有一处非法储存醇化油窝点。海沧派出所立即联合海沧区安监部门赶到现场,在一家公司内,查获一辆改装的厢式货车。

货车内部装有储油槽和油泵、油管等设备。储油槽内共有1124公斤疑似醇化油的液体,民警联合安监部门当场将车辆和这些液体暂扣,并取样交给相关部门检测。

经鉴定,储油槽里的液体为含有甲醇等化学成分的危险化学品,也就是俗称的醇化油。醇化油是一种较新的燃料,由于价格比液化气相对便宜,一些商家选择它代替液化气使用,但它遇明火易燃、易爆,对储存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易引发事故。

惊吓

得知醇化油危险性运送司机吓得不轻

该公司未取得相应资质,却在储存、销售醇化油,有不小的安全隐患。该公司负责人张某松和货车驾驶员郭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

根据警方调查,张某松今年48岁,湖南人,原本从事餐饮业炉灶维修,与一些餐饮业经营者建立了联系。2016年,张某松开始醇化油的相关生意,在囷瑶村租下三间民房,改造成厂房使用。

据民警介绍,张某松从外地购买原料,在厂房里勾兑成醇化油,卖给之前相识的餐饮业经营者。帮张某松运送醇化油的司机郭某并不清楚醇化油的危险性,在民警告知后,他也吓得不轻。

目前,张某松和郭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分别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和7日,警方正对案件调查中。

【链接】

什么是醇化油?

醇基液体燃料,俗称醇化油,主要以醇类(甲醇、乙醇、丁醇)为主要成分混配的一种新型燃料,以液体或固体形式存在的,具有易挥发,闪点低,遇明火易燃、易爆的特点。

【提醒】

购买使用醇化油

需走正规途径

去年11月份,本报就曾关注餐饮行业使用醇化油的现象。记者从厦门市安监局了解到,经营醇化油的企业,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才行。作为一种新型燃料,醇化油尤其不能与液化气混用。

民警提醒大家,醇化油属于危化品,请大家到正规销售企业购买,并合法合规使用,尤其在存储和使用的环节,要严格按照安全条件和程序操作。警方将不断加大对违法制造、买卖、运输、存储醇化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联合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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