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7月1日起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 福州外贸企业办税“跑一趟”

2017-06-06 08:01:38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王玉龙)福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即将实现全市范围“最多跑一趟”。记者昨日获悉,市国税局决定自7月1日起下放第二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实现全市范围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

此次审批权下放范围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琅岐经济区等6个区级国税局。加上5月1日起已实现下放的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和高新区等7个县(市)区国税局,出口退税审批权将实现在全市范围内下放,福州地区纳税人均可直接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按照“属地+专业化退税”管理新模式,市国税局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将实现出口退税业务由市、县两级办结精简为县级一级办结,企业可就地在辖区办理出口退税审批程序,不再需要跑远路到市国税局审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据介绍,为确保外贸企业正常退税申报,对审批权下放前已受理尚未办结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业务,由原受理机关办结,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受理外贸企业退税申报业务期限到2017年6月15日止(含当天)。自7月1日起,鼓楼区等6个区外贸出口企业应到所在区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