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砥砺奋进的五年:顺昌推动产业扶贫 帮贫困户把生产搞上去

2017-05-26 07:37:38 刘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顺昌县通过资金补助、技术帮扶等举措推动产业扶贫

东南网5月26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刘辉 通讯员 吴启荣)“现在,品种对头了,收入也有保障了,要感谢政府和合作社啊!”21日,顺昌县双溪街道溪兰村贫困户兰金生一边耘田一边告诉记者。今年他家种植3亩富硒稻,从农业部门争取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金5000元,另外他在村合作社务工一年还能挣1万元以上。之前,兰金生因缺资金和技术,种田收入微乎其微,现在收入大大提高了。

抓贫困户产业发展,成了近年来顺昌抓扶贫攻坚工作的重头戏。

帮扶生产,助力脱贫

“通过产业发展解决贫困户脱贫问题是最有效的。在我们县,贫困户只要有发展生产的身体条件,我们就要全力帮助他。为了做好这块工作,县里专门储备了2000万元产业发展基金,来鼓励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分管全县扶贫工作的顺昌县委常委詹旭斌说。

在产业扶贫上,顺昌县对贫困户建设标准大棚和发展生产性项目,按不同规模给予补助。

家住顺昌元坑镇福峰村的贫困户许碧胜,患有帕金森综合征,除了种菜,别的基本干不了。村里绝大多数农户早就用大棚种菜了,他家因缺资金只能按传统办法种些季节菜,收入甚微。2013年,县直部门挂点帮扶单位,资助3000元作为他家生产发展经费,帮许碧胜搭建了1亩多地木桩大棚,反季节蔬菜他家也能种了,种菜收入明显增加。2014年夏秋,一场台风将他家大棚又全部刮没了。2015年,他家又争取到农业发展项目补助金,2亩地钢架蔬菜大棚不花一分钱就建起来了。“如果不是政府一次次帮助,我家日子很难撑下去。”许碧胜感动地说。

高阳乡则利用林区优势,引导鼓励贫困户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养蜂产业。本月中旬,该乡组织3名专业养蜂能手,对这里20名有意愿养蜂的贫困户手把手传授该项技术,为20户贫困户发放100箱蜜蜂,价值6万元。县农业部门也给予产业发展补助金。“饲养这东西不占耕地,不用喂食,还有人教我们,太好了。”贫困户邱碧成开心地说。他和妻子均残疾,是乡村干部鼓励、扶持他家养蜂。

除了大棚蔬菜种植外,通过产业帮扶,该县贫困户中发展食用菌生产,发展养羊业、养蜂业,经营餐馆等的,越来越多。截至今年4月,发展各种生产项目的贫困户有200多户,有的已经实现脱贫,有的虽暂未脱贫,但增加了收入,也将很快脱贫。

提供岗位,保障收入

“现在,我在村合作社里能挣到一份打工钱,有收入又不用担风险,我们很满足了。”溪兰村村民兰金生说。

像兰金生这样的贫困户顺昌有很多,他们的生产技术能力和经营能力都有限,年过半百后,想要进企业做工也难了。能在自家门前打一份工,是最适合他们这个群体的。

在溪兰村,全村9户贫困户中就有7户人家在村里的“白龙泉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务工,每人一年能务工100多天,按一天最少的100元计算,一年下来也能挣1万多元,加上自家田里的收入,生活就有保障了。县扶贫办对吸纳贫困户务工或流转贫困户土地经营的合作社,给予政策激励。

据统计,目前顺昌各经营主体流转贫困户土地、吸纳贫困户就业的累计有63家企业或合作社,带动贫困户409户。

除此之外,顺昌县还为特殊贫困户提供他们力所能及特殊的就业岗位。去年底至今年初,顺昌人社部门就为100个建制村的100名贫困户提供了公益性卫生保洁的岗位,他们每人每月可从人社部门领取1130元的岗位津贴。合同一定三年,仅此一项顺昌为贫困户发放津贴409万余元。

“现在过日子踏实多了,日常开支不用发愁。”每天清晨5点许,洋口镇建民村贫困户李强,将村前休闲公园公厕冲洗干净,再花两个多小时清扫完村道,白天再出来四处查看有否新的垃圾。

30多岁的李强前些年因一场车祸落下残疾,干不了体力活,平时仅靠在家零星饲养鸡鸭微薄收入和亲友接济维持生活,是村里的贫困户,去年底经村里申报,争取到了县里的村级公益性卫生保洁岗位,每月可领取1130元的津贴。除此之外,合同期内每年还能享受1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

与此同时,在各种类型贫困户中,顺昌对无法自行发展生产、自主经营的人群,施以小额信贷,通过贫困户所在乡村协调,取得属地有实力的企业或经营主体的入股机会,年终通过企业分红获得一份收入。今年以来,顺昌先后为12个乡镇(街道)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的户数共181户,信贷金额90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