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涉闽舆情 > 正文

厦门市教育局发布新版学生安全指南 主题是骑车和防溺水

2017-04-26 09:28:28 佘峥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有多少12岁以下的孩子骑共享单车?您可知这是违规的?

4月份,市教育局下发安全通知,首次就未满12岁孩子骑自行车上路发出预警。在此之前,自行车一般不是学校安全宣传的重点,不过,在共享单车遍布大街小巷后,未满12岁孩子骑车上路,变得越来越是个事了。

在社交媒体,不时有人会晒出图片:熊孩子凑在一起研究解锁,有的是骑着共享单车在街上追逐。多所学校的调查显示,大多数家长不知道未满12岁孩子不能骑车上路,至于这种行为违规,他们更不知道了。在社交媒体,不少家长甚至还会晒出自己不满12岁的孩子潇洒骑行的图片。

湖里区教育局副局长李可可说,他路遇正在为年幼孩子解锁的妈妈,上前劝导:您可知道不到12岁的孩子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妈妈像看怪物地看着他,理都不理,随后和自己孩子各骑一辆车,走人了。有家长认为,这个规定有点“狗拿耗子”。在本报的调查中,在被告知,未满12岁孩子骑车上路是违规的,一位父亲说,我们小时候脚都够不着踏板,不也这样骑过来了吗?他不屑地说,法规管这事,未免管得太宽。所幸的是,他太太当即喝住了他:“现在的交通和你小时候能一样吗?”

【关注1】

骑行安全

近几年,每个季度,市教育局都会联合《厦门日报》推送一份学生安全指南,每次都会根据季节的特点选定一个主题,本季度的主题是:严禁不满12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以及防溺水宣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