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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试点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从泉州探索到全国推广

2017-04-13 11:12:14 徐隽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跨域送达和庭审成为现实

“跨域”,不仅体现在法院立案上。“互联网 ”为异地立案插上“信息之翼”,也让跨域庭审成为可能。

“现在,民商事案件可以异地立案,也可以通过视频异地开庭。当事人到离家最近的法院或法庭,便可通过视频与有管辖权的法院法官连线通话,或调解、或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使打官司更省时、省力、省心、省钱。”在泉州晋江法院,刚刚以异地开庭形式为委托人确认完调解笔录的张律师说。

“送达难”长期困扰着法院,已成为严重制约法院效率,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的“老大难”问题。欧岩峰介绍,针对当前异地诉讼、异地送达多发高发的现状,泉州中院依托信息化支撑,完善委托送达制度,建成全市32个专门送达机构,按区域负责、不分本院他院、一个标准一体办理,通过网络实时传送文书、专门机构就近直接送达、中院通过网络实时监管,实现了全市一张网,管理一体化,有效破解异地送达难、成本高的问题。

为解决电子档案的跨域流转问题,泉州中院开发出与平台配套的智能服务信息系统,在全市的审判网络中,通过文字材料自动提取等技术进行电子卷宗的跨域流转,实现诉讼信息的“院与院”同时上传、“院与院”即时推送、“院与院”实时共享。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肯定“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认为,“家门口诉讼”本质是跨法院、跨地域、跨层级的司法协作,这不仅是诉讼服务的创新,更是诉讼模式、司法理念的创新。

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介绍,为最大限度实现便民利民,福建高院将庭审之外的所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纳入司法协作范围。共计80项诉讼服务事项被列入司法协作项目清单,基本实现诉讼服务事项全覆盖。

既方便老百姓又方便法官

“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可以改变各个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建立起法院之间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景汉朝说。

截至2017年2月28日,泉州两级法院为当事人提供异地立案40034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41225次、材料收转41013次、诉讼指引41322次、判后答疑817次。如果没有跨域诉讼服务,这些司法活动将耗费当事人大量时间精力和人力物力。

欧岩峰说,“跨域”,既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全国范围内的异地官司,不用长途奔波、来回折腾,又在全国法院之间建立起紧密型、系统性的司法协作机制,法官也可以避免为办理异地保全、异地执行、异地送达等事务而长途奔波、来回折腾。改革,既方便老百姓又方便法官,实现了双赢。

根据最高法的统一要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四川高院等7个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大庆、广东佛山、陕西安康、宁夏银川、湖南常德、江西南昌、湖北恩施中院等7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

“我们在学习借鉴福建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打造浙江版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模式,通过打破诉讼服务的行政区划限制和法院与社会之间的司法协作,把综合性、标准化的诉讼服务‘配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截至目前,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已在全省105家法院和239家人民法庭全面展开,已进行跨域立案16172件,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说。

戴仲川认为,跨域诉讼的模式使用范围越广,受惠群众越多,作用越大。以全国每年上千万件的民事案件计,所节约的诉讼成本、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估量。现在福建全省已经实现跨地市的家门口诉讼,随着全国试点的推开,跨省的家门口诉讼也将很快实现。这在全世界也是独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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