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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须先备案后执业

2017-04-11 10:12:54 谢曦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谢曦)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下发通知,要求规范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为5月起即将全面推行的存量房网上签约做准备。

通知要求,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门店)应当按照规定到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泉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后执业。4月20日开始,对符合条件的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进行备案受理并予发证。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办理程序为:

中介机构先通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上办事—在线系统”栏目的“存量房交易平台”或者泉房通网站录入上传材料提交申请。随后,中介机构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台取号,到市房屋交易中心综合受理科窗口送件。送件时应提交多项相关备案材料,再由市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通过后方可进入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对外公示,并取得《备案证》和房源核验、存量房网上签约的权限。

为推动备案工作顺利进行,市住建局将由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举办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备案培训,要求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各门店至少安排一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的目的旨在让各中介机构了解房地产中介管理系统配套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房源核验”“存量房网上签约”“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4个子系统;确保从业人员能熟练利用泉州市住建局存量房交易平台,进行中介机构备案申请,房源核验、中介服务合同签约,发布房源租售信息,进行存量房网上签约。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中心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工作,一方面可以确保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的真实性,防止个别不法分子鱼目混珠,扰乱市场;另一方面,今后中介机构发布的每一套房源都有专属二维码,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今后,经过授权的各中介机构可在门店完成网签交易准备,不仅可以解决以往窗口办事排长龙的问题,也可以更大程度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此外,市住建局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曝光不良记录,引导市场自律。经检查不合格的机构,该局将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查处,停止其从事的相关房地产中介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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