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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连出台便民举措

2017-03-30 08:51:04 袁舒琪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自动审批和数据共享,较原有的人工审批模式,可缩短10-21个工作日的贷款办理周期;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厦门户籍职工在厦购房与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外地户口离厦、离退休、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三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实现网上全程办结……去年以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连出台便民举措,让职工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住房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厦门住房公积金事业始终紧跟特区改革开放步伐,主动服务特区文明建设大局,始终把广大职工“住有所居”作为工作的根本方向,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服务举措,提升保障能力。

【2017年工作目标】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主任赵劲松:

公积金业务覆盖

PC端智能移动端

2017年,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广大群众住房保障、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关政策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和建立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研究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梳理优化住房公积金审批服务,优化异地转移接续、提取和贷款服务流程。探索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还贷“多审合一”审批模式。

此外,加强对公积金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的监督管理,完善受委托银行准入、退出标准,修订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协议,建立受委托业务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系。

更重要的是,为了让职工办事能够“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中心将在近几年推行网上审批的成果基础上,按照“独立开发、自主管理”要求,做好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继续完善“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平台,拓展掌上公积金业务,计划在今年实现PC端和智能移动终端公积金业务全覆盖。

数字解读公积金年报

缴存住房公积金

113.07亿元

去年,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稳步增长,缴存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纳入这个体系,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数据,2016年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人数和金额保持稳步增长。全年实缴单位25397家(新开户6165家),实缴职工80.21万人(新开户22.17万人),缴存额113.0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18%、5.11%和17.83%。其中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6.40%,中等收入群体占29.30%,高收入群体占4.30%,说明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服务”群体仍瞄准中低收入人群。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有利息的,以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目前分别为0.35%和1.1%),从2016年2月21日起,国家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通过利息“让利”,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大幅增加,全年缴存利息支出3.58亿元,占公积金中心整体业务支出的比例为69.59%,同比增长19.64%。

同时,为了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在去年资金流动性紧张的时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向银行融资借款和开展公转商贷款业务,贴息放款,应贷尽贷,共支付公转商贷款贴息和融资借款利息9206.71万元。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86.85亿元

据了解,去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靠前服务、审批流程改革、推行网上提取等多种方式,提速增效,不断提高公积金提取的服务水平。住房公积金提取显著增加,有效减轻了刚需职工购房还贷压力。

全年职工共提取住房公积金171.14万笔,提取金额86.8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15%和27.63%。当年提取比例创历史新高,达到76.81%,远高于历史累计提取比例62.53%。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占比高达84.60%,说明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刚需职工购房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住房消费提取分类中,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99%,租赁住房占1.74%,其他占0.12%。

累计上交廉租住房

建设补充资金

16.22亿元

住房公积金也能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助力作用,这点您知道吗?

2016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7亿元。截至2016年底,累计上交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22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72亿元,占到了历年累计实现增值收益的57.78%,有效促进了厦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此外,通过项目贷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截至2016年底,厦门有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项目2个,项目贷款额度4.6亿元。两个试点项目建筑面积共50.6万平方米,可解决8602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节省职工购房贷款利息支出

23.76亿元

相对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更实惠。2016年,通过发放1.34万笔、85.81亿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124.91万平方米,为贷款职工节省购房利息支出23.7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秉承“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去年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调整贷款政策,抑制炒房现象,支持职工刚需购房——去年十月,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为: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并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刚需购房也从职工贷款所购住房面积和人群占比可见一斑。根据公积金年报数据,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3.66%,90-144(含)平方米占40.97%,144平方米以上占5.37%。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0.84%,中等收入群体占64.22%,高收入群体占14.94%。

此外,为了满足在外地工作的厦门户籍职工的贷款需求,去年厦门还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截至去年年底,共发放异地贷款总额达2.15亿元。

“莫兰蒂”受灾家庭

提取公积金

3560万元

施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最终目的就是服务民生,因此,在去年九月“莫兰蒂”台风袭击厦门之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心系灾情关注民生,第一时间为“莫兰蒂”台风受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开辟绿色通道,并将办事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到“即来即办”。

经过统计,绿色通道开辟期间,共计办理提取公积金3560万元,为396户受灾家庭解决了迫在眉睫的实际困难。

【2016年便民举措】

1月

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并整合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使单位可以做到足不出户,直接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先期在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推出职工账户设立、账户行内转移、账户封存与启封、账户转入和转出托管、账户信息查询及修改等8项网上缴存业务。

2月

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户籍职工或配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利率和最长期限等贷款政策与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3月

为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取消“职工必须符合某项支取条件,才能划转其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规定。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工作人员即可办理所冻结账户的资金划转手续,不再把“当事职工是否符合某项支取条件”作为资金划转的前提。

施行住房公积金诚信承诺书制度。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时,将按业务分类被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以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骗提”职工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管理。

4月

进一步优化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审批流程,减少市建设局核查所购房屋性质和市财政局核准贴息两个业务的审批环节,并将公积金中心审核时间从8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

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模式,建立数据联网共享,实现贷款业务系统自动审批,可缩短10~21个工作日的贷款办理周期。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预受理平台正式投入运行。该平台可链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并关联本人近两年内的购房信息,职工可通过该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受理,得出预审批结论,方便职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选择新的申贷方式——公积金中心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增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该网点受理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免费提供提前放款阶段性担保,最快可在8个工作日内放款。

6月

住房公积金提取收件业务及网上提取业务办理时限施行新规,按照“工作日×24小时”来计算办理时限,由之前的日对日改为点对点,取件时间精确到小时。

开具政策性住房情况证明业务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7月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8月

职工租赁商品住房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无须再提供无房证明,改由承办银行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网获取职工住房信息。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新增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职工增减功能,并将网上缴存业务扩展到全市七家住房公积金缴存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

9月

“莫兰蒂”台风对厦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第一时间开通“莫兰蒂”台风受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绿色通道,并将办事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到“即来即办”。

10月

再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启用新的业务收发件系统,进一步规范受理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该系统采用二代身份证刷卡确认,根据办理时限新规及办理原因自动生成取件时点,由电脑自动打印收件回执单,告别传统手工开具收件收据模式。

11月

利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信息共享数据,优化职工本市购房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由人工审核改为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提高审批效率。

再次扩大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范围,推出外地户口离厦、离退休、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三项职工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上述业务可全程网上办结,职工无须再到市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金额次日转入职工账户。

12月

通过与市质监局数据接口方式,以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索引取得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应用于单位网上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数据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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