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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价上涨快 二手房房东为涨价违约不卖房

2017-03-21 08:05:26 陈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现象调查

房东反悔违约,大都被判败诉

二手房买卖纠纷,最近大幅增加。近日,“律师来了”热线接到的咨询中,也有数十名读者咨询的问题都与“卖方反悔违约”有关。

导报记者从厦门法院和多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在这类案件中,法院多数情况下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将房产过户至原告名下。“这类案件确实增多了,我最近接触到多起此类纠纷。”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介绍,此类案件多数情况下会支持原告的诉求。

发生纠纷后,如何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林敏辉提醒,遭遇房东反悔违约后,在敦促原房主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要防止房东“一房两卖”,及时到法院起诉,做好房产的保全工作。

专家说法

哪些情况下判强制过户?

卖方反悔不卖,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强制过户,哪些情况下会只判赔违约金?

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通常是:签三方协议(买卖双方、中介)→买家支付首付→买家办理贷款→买卖双方网签→缴税费并过户。如果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买家没有违约并已经网签,卖家无故违约属于过错方。购买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强制过户),可以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完成房屋过户。

不过,并非所有的强制过户诉求都会得到法律支持,有些情况下,不适宜判决强制过户,守约方也只能选择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在房价急剧上涨的时候,容易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房主在与购房者签合同后,网签前又将房子卖给出价更高的购房者,并完成网签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通常第一位购房者只能得到违约金,并不能强制要求过户。

此外,在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应确保过户前查封被依法解除,如房屋因为未了案件而被法院查封的,法院也不会判决强制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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