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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实施新《条例》 进一步推动无线电管理工作

2017-02-13 08:40:09 林侃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3日讯 (福建日报林侃)无线电,是世界上受众最广的大众媒介,全球95%的人口都能接收无线电信号。联合国大会决定将2月13日定为世界无线电日(World Radio Day)。今天,我们迎来了第六个世界无线电日。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战略性稀缺资源,应用于所有无线通信领域,上至卫星、飞船,下至手机、玩具,遍布各行各业各类产品。规划、管理、应用好无线电频谱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去年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将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空中电波秩序,推动社会各界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我国无线电事业有序发展。

今年世界无线电日,我们请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从地方无线电主管部门的角度解说新修订的《条例》,带您更好地认识这一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

“原《条例》颁布于1993年9月11日,为保障无线电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和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时间推移,无线电技术不断进步,无线电事业持续发展,亟需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无线电管理事业的顺利推进。新《条例》因此应运而生。”近日,省经信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到新《条例》时介绍。

这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现实需要。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智能制造、移动通信、物联网、车联网、分享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无线电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频谱资源日趋紧张。在电磁环境越来越复杂的今天,《条例》修订出台,既有利于保障好通信、交通、航天、广播和国防建设等重要领域的用频,也有利于支持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发展。

这也是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当前国家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需要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无线电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为合法利用无线电频率提供依据。《条例》修订过程中,从供给侧发力,始终抓住频谱资源管理这一核心,科学设计相关制度,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对涉及无线电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有利于维护好电波秩序。

“新《条例》修订和出台,对指导各地在新时期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

一、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无线电管理工作是一个整体,涉及多部门,需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在强调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适当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对本系统(行业)无线电进行管理。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省内无线电管理工作,福州、厦门等9个设区市设有无线电管理局,作为省经信委的派出机构履行授权范围内的管理职责。在多年工作实践中,我省建立了省市联合、部门联动的“一纵一横”相结合的无线电管理联动工作机制。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先后与公安、工商、质监、海事等相关部门合作,通过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在近几年对讲机设置使用的专项整顿、保护水上无线电专用频率安全等活动中,联动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航空、铁路和水上三个重要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改善了航空、水上、铁路专用频率使用的电磁环境,航空无线电干扰情况明显下降,水上无线电干扰连续6年保持零投诉,铁路无线电干扰排查的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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