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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网络举报受理处置规则

2025-03-17 18:10:07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冯旭   我来说两句

为切实履行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特设置举报受理处置规则,欢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东南网进行举报监督。

一、受理举报范围:

东南网受理的举报主要包括:

1、不良信息举报:东南网刊载的信息存在以下情况的: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新闻差错举报:东南网刊载的信息有错误、失实的。

3、网络侵权举报:东南网刊载的信息有侵犯个人、企业、集体名誉、隐私、版权等合法权益的。

4、新闻道德举报:东南网记者、员工有道德问题的。

特别提醒:

反映东南网之外的社会问题,请通过《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投诉举报;

反映其他媒体原发、东南网转载的信息问题,请首先向来源媒体投诉举报,经来源媒体处置后,东南网仍保留原信息的,再向东南网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举报的主要方式包括:

1、邮箱举报:请将举报材料发送至邮箱jubao@fjsen.com。

2、电话举报:请拨打0591-87095403反映。

3、信函举报:请将举报材料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附属楼6层东南网舆情中心 邮政编码350001。

提醒:举报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网络侵权信息举报须提供举报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实名举报。

三、举报处置

东南网专人对举报问题进行登记后报给总编室,总编室根据问题归属分发给责任部门研判处置,处置结果由专人向举报人反馈。

四、注意事项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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