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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投放车机广告的做法不可取

2025-06-04 17:27:09 作者:史洪举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车主在微博投诉称,某车企在未提前告知车主的情况下,在汽车车机强制投放开机广告,时间持续约三秒。网友认为这侵犯了自己对车辆的所有权,影响驾驶安全。一名车主晒出的回复中,客服称该广告为企业三周年给首任车主的专属优惠,可通过手动点击左上角或挂D档退出,页面仅出现一次。5月27日,该车企发布公告就事件道歉,并承诺今后不再进行此类推送。

目前,很多汽车,尤其是带有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均使用了原厂或厂家赠送的大屏幕车机,成为驾驶员导航甚至操作汽车的必备神器。与此同时,商家的商业头脑无孔不入,甚至在车机中植入了弹窗广告,在消费者开机时强行投放。

在汽车的封闭空间内,驾乘人员被迫观看开机广告的概率非常大,这决定了车机弹窗广告的投资价值不容小觑。而且,弹窗广告也是提高竞争力和商品曝光率的方式,并不被法律所禁止。但任何行为都应遵循一定界限,如果侵犯了他人正当权益,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弹窗广告,《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均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即弹窗广告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关闭方式,确保用户可一键关闭。

且需要强调的是,与手机、电视中的开机广告或弹窗广告不同。手机、电视中的开机广告和弹窗广告虽然也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即便消费者未及时关闭或无法一键关闭,基本上只是影响消费者的使用体验。然而,强行投放车机广告的行为,不仅违法,更是严重危害驾驶安全。要知道,驾驶员使用车机系统,往往会开启导航、音乐等功能。如果有开机广告,需要驾驶员手动操作关闭的话,必然会导致其分神分心,极易导致发生事故。尤其是,弹窗霸屏让倒车影像难以使用的话,更可能增加驾驶风险和交通安全隐患。

更让消费者反感、让公众疑惑的是,既然购买了汽车,消费者就应享有汽车及车机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不应该受到经营者的不正当干涉。根据报道可知,涉事车企在未提前告知车主的情况下,在汽车车机强制投放开机广告。这足以让人产生合理怀疑,厂商可以随意窥探并控制消费者的车机,试想,厂商可以强制投放开机广告,也可以随意插入弹窗广告。这样一来,消费者的车机倒不像消费者的产品了,而是沦为了厂商随意投放广告的显示屏。

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理应有所作为,指导消费者依法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监管部门更要积极行动,依法处置这种强制投放开机广告的行为。并有必要做好源头治理,制订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从软件开发设计端入手切断这种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并危害驾驶安全的车机开机广告,让消费者享有清净不受干扰的驾驶环境。(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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