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北京:近亲属可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2024-12-11 12:40:29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倩倩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陈旭)医保共济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给家庭其他成员使用,减轻家庭负担,如今这项政策又有新进展。记者10日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北京市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绑定共济关系,或通过线下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个账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或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北京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近亲属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应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须进行备案。

自2022年12月北京市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以来,共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52.4万人次,金额2亿元;购买普惠健康保74.9万人次,金额1.5亿元;个账共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3786.2万次,个账共济医药费用35.1亿元,减轻参保人员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