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
2022-03-01 10:15:14 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揭晓经 我来说两句 |
记者从厦门28日举行的《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发布标志着厦门市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形成推行了一批成熟经验,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鸿萍表示。 一直以来,厦门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致力于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2015年,厦门市政府按照国务院战略决策和福建省政府工作部署,率先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营商环境建设和提升工作,加强营商环境顶层制度设计,积极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规立法,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以来,厦门连续3年获评“全国标杆”,在福建省“九市一区”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一。优良的营商环境已成为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新的金字招牌,不断吸引各类生产要素聚集。 厦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黄杰介绍,2020年1月1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厦门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并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积极推动《条例》出台。在前期深入调研基础上,2021年厦门市政府将《条例》列为年度立法计划的法规正式项目,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采取实际工作者、立法工作者、专家学者“三结合”模式,共同推进《条例》草案的形成。2021年7月,厦门市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条例》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提请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2月31日,厦门市第15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会议四审通过了《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9章89条,主要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附则。 “市政府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焦市场主体全周期重点环节,着力推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文环境、国际环境、法治环境、监管环境等7个方面全面提升。”黄杰表示。 其中,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厦门通过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简化商事主体登记等提高市场主体全周期便利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在营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厦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工程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等,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多测合一”,拓展施工图免审范围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营造创新协同的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厦门做好产业发展保障,进一步完善总部用地政策,加快推进产业人才保障房及员工子弟学校规划和建设,加强混合用地、闲置土地处置等土地政策研究;完善产业园区布局,构建产业平台、产业园区、产业政策、产业基金“四位一体”产业服务模式,打造主导产业清晰、产业服务完备、园区治理有效的新型产业园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培育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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