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首页 > 正文

厦门:支持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宿舍型保障房

2021-12-01 09:33:59 作者: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揭晓经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厦门11月30日电(记者颜之宏)记者30日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已经出台实施,该办法支持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解决员工住宿困难、通勤不便等实际问题。

办法提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租赁合同应当在住房部门所属的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租金应当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柯玉宗表示,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在不补缴土地价款,无需约定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情况下,根据相应指标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将同一产业园区中多宗工业项目的指标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便于统一管理,挪出指标的企业则可以专注生产。对企业而言,这一举措既节约了企业开支,又提高了生产效率。对企业职工来说,宿舍型保障房不仅节约了通勤成本,还能够以更低廉的价格享受性价比更高的住房服务。

上述办法已在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