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 舆情播报 > 正文

广东江门将实施“零门槛”、全放开的落户政策

2020-06-11 09:40:50 作者:魏蒙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广州6月10日电(记者魏蒙)广东省江门市9日对外宣布,从7月5日起,将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取消参保、居住和就业年限等限制条件。

根据新政策,江门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在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迁入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和就业年限等限制条件,实行登记备案“零门槛”准入政策。外省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材料就可申请户口迁入,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迁。

新政策还将积极提供渠道让户口“落地”。全市各社区设置公共集体户,对申请落户社区公共集体户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江门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口,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家庭户口。

新政策实行一证登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市公安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在登记人口信息内容时,以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为主。但亲属关系等表述不清、婚姻状况等内容有变更的,需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