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赌必赢,赢家永远是群主
2019-12-26 10:20:16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有人建了一个赌博微信群。群成员赢了,群主返还双倍下注金额,但要扣除10%的手续费;成员输了,群主就直接收取微信红包—— 逢赌必赢,赢家永远是群主 通过建立微信群招揽赌客,根据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以押大小、猜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日前,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尤西、靳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微信群里有玄机 1996年出生的尤西,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痴迷上了网络赌博。因为在网上参与“重庆时时彩”赌博活动,输了不少钱,懊恼不已。 输钱后尤西不思悔改,跟赌博认识的朋友靳奎一起商量,打起了微信群的主意。两人预谋在微信群里开设网络赌场来“挣大钱”。 2018年4月初,尤西伙同靳奎在出租房内购置了三台电脑,每人两部手机,在银行办理了用于交易的银行卡,开始建群做起了网络赌场的生意。 他们建立微信群,相互拉人进群参与赌博。两人分工明确,尤西负责招揽赌客、接收赌资,靳奎负责操作赌博网站,教授赌博的玩法。他们规定参赌人员进群后,只需要花1元钱就能成为VIP黄金会员,群主会给VIP会员提供特别的服务,教授逢赌必赢的赌博玩法。 群成员通过微信名叫“下注加我”的管理员,以微信红包或转账的形式下注。赌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押大小,一种是猜单双。 由靳奎在某彩票网站上注册会员后,根据“重庆时时彩”公布的五位数开奖数字,以押大小、押单双在群里下注,输了押就说赔给网站了,押中了就按赔率分钱。两人从中按比例抽头。几个月里,通过微信群下注的方式参与赌博人员已达70余人。 2018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有人通过微信群在网络上开设赌场。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获取关键证据后,将尤西、靳奎二人在现场抓获。 逢赌必赢是骗局 “一开始我每把都能押中,买什么赢什么,后来就不行了,前后输光了30多万元,找他们理论,最后就退给我1块钱!”参与赌博的吴亮说。 2018年6月,吴亮经朋友介绍,加入了该赌博微信群。群主尤西鼓吹在群里押大小、猜单双能赢大钱,并且把一些赢钱的截图发给吴亮,谎称有人教授技巧,让他逢赌必赢。吴亮在交了1元钱成为VIP会员后,一开始的确赢钱了,只用2000元投注,几次就赢回来8000多元。 尝到甜头的吴亮开始下重注,但是从那开始,好运气突然就没了,每次都押不中,最终输掉了30多万元。 吴亮找群主讨要说法,尤西以赌博就是愿赌服输为由,拒绝跟吴亮交流,只退还了注册会员的1元钱,并将其微信拉黑。 尤西和靳奎每天在微信群里发布赌博的投注规则、玩法等信息,利用机器人微信号和请人充当玩家的办法,造成大家都在购买的火爆假象,吸引群里的参赌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向他们投注。 为了吸引赌客参与,有时赌客输钱了不想玩了,尤西会给赌客发微信红包安慰,并提供下注参考,有的赌客多次退出群后又被尤西给拉了回去。 赢钱的时候,群主尤西会说:“这会儿手气好,再多押点。”如果没压中输钱了,尤西会说:“下把多押点,一次就能回本了。” 后来,尤西他们得知有个群成员因参与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吓得二人赶紧把微信群解散,并告知群成员会建一个新的微信群。 没过不久,觉得已经安全了的尤西、靳奎二人,又重新建立新的微信群,继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 众人输钱群主盈利 为了翻本,吴亮从朋友那里借了10万元钱,并且拉朋友一起进群赌博,可是依然赌运不佳,不久又全输光了。 “我卡上没一毛钱了,身上也就几十块钱生活费。我变成穷光蛋了,彻彻底底的穷光蛋!”吴亮懊悔地说:“我真想死了一了百了,我对不起老婆,对不起儿子,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关心我的人。” “这是一个无本生意,只要有人下注,我们就会从中收取下注金额的5%至10%不等的手续费。”尤西对办案检察官说。 群成员在群里以微信红包方式下注,群主开奖后,成员赢了,群主就返还双倍下注金额,但要扣除10%的手续费,成员输了,群主就直接收取微信红包。 每天早上10点至晚上10点,每10分钟开奖一次。群成员将赌资通过手机转账给微信群主。 当晚10点收盘时,参赌人赢了的群主按5%至10%的比例抽头,输了的不抽头。 群成员如果能拉人进群,下注成功后,群主会根据新成员下注的多少给予提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监管,每天赌博结束后,微信群立即解散,第二天再重新拉人组群。 经查,2018年4月至12月,尤西、靳奎二人通过拉人在群里下注赌博,从中抽取手续费获利7万余元,至案发,二人已将非法获利挥霍一空。 2019年1月30日,平桥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将尤西和靳奎二人批准逮捕。3月21日,平桥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向平桥区法院移送审查起诉。(文中被害人为化名)(胡传仁 陈蔚)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