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公路收费站启用CPC卡 不再发放纸质通行券
2019-12-25 11:20:19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朱江)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自2019年12月25日12时起,北京市将在全市路网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除省界收费站进京入口)车道为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发放复合通行卡(简称:CPC卡),不再发放纸质通行券。届时,车主在出口车道继续沿用现有收费模式进行收费,CPC卡将在出口车道收回。 北京市交通委介绍,CPC卡具备车辆入口信息、路径信息和计费信息等读写功能,不但能够识别车辆进、出收费站信息,还可以精确记录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0时,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统一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此时间点以后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按照分段计(收)费模式收费和业务处理。届时,CPC卡将替代现有纸质通行券,作为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时记录车辆通行信息的凭证,在收费站入口车道发放给车辆、出口车道收回,可重复使用;ETC客车可通行所有类型车道,实现省界不停车通行,ETC货车入口只能通行人工/ETC车道进行称重检测,出口可通行所有车道。 CPC卡样式。(北京市交通委 供图) 若车户遗失CPC卡,系统会根据车牌号等车辆信息查询车辆行驶路径计算通行费。如查询失败,客户可提供入口信息,按此信息先行收费并纳入后期核查范围;如客户拒绝提供入口信息则按全网最远端收费。CPC卡丢失或确定属于人为损坏的,客户需缴纳工本费40元,收费单位须开具收据,客户可根据收据上的联系电话沟通发票事宜。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