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湖南省长沙市交警支队5月19日在其官方微博通报,有乘客发现长沙一公交车行驶轨迹异常并报警,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酒精量为醉驾标准4倍以上。 警方通报称,19日8时40分许,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伍家岭坐402路公交车时,发现司机驾驶状态异常。 交警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在芙蓉路松桂园路口将该车辆成功拦截。经过呼气酒精检测发现,该驾驶员常某(男,39岁,湖南长沙县人)血液酒精含量为276mg/100ml。随后,该驾驶员被送去抽血检测。 后经刑侦部门血液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酒精量达到323.4mg/100ml,为醉驾标准4倍以上。 因涉嫌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危险行为,该驾驶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