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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因欠“闺蜜”钱,被“闺蜜”介绍去微信卖淫

2019-05-16 10:00:32  来源:台州网警巡查执法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5月7日下午,温岭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松门某酒店存在卖淫嫖娼现象。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莫某和陈某抓获。

经调查,莫某(2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荔蒲县人)曾经在广东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位“闺蜜”,今年过年的时候,因手头有点“紧”,问其“闺蜜”借了一万块钱,本来和“闺蜜”说好过完年就还钱。虽说一万块钱并不是太大的数目,但对于年纪轻轻又收入微薄的莫某来说,这笔钱一时半会儿还真还不出来。

一筹莫展的莫某不堪内心的压力向“闺蜜”诉说了自己的处境。“闺蜜”一听这件事,便开始给莫某出起了主意。“我给你个微信吧,这个路子来钱快。”

原来“闺蜜”所说的“路子”就是微信卖淫。很快,在这个微信主人的牵线搭桥之下,莫某步入了卖淫行业,通过微信进行卖淫活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她的荷包越来越鼓,昔日令她一筹莫展的一万块钱不再是她的心头噩梦。卖淫这种高利润,来钱快的生活已经将她腐化,她不再甘心于脚踏实地的劳动,心安理得地将卖淫视作人生“捷径”。

她知道卖淫是违法行为,为了防止被警方抓获,莫某在三个月内频繁更换卖淫地点。但是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5月7日下午,她辗转来到松门镇进行卖淫活动,被松门派出所民警一举抓获。

目前,莫某已被温岭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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