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舆情播报 > 正文

深圳警方通报“女童牵大人过马路被碾”:司机系新手

2018-12-05 18:09: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12月1日,4岁女孩陈某在长辈带领下过马路时,被车辆碾压致死。今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肇事司机是新手,7月底领证,自称当时注意力集中在电单车上,没留意行人。

警方昨日通报称,12月1日23时12分许,在河东工业路路口斑马线处,4岁陈某在长辈带领下过马路,此时张某驾车行驶至此,车头与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倒地后被车左前轮碾压,送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通过勘查了解,该路段路灯照明,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行人过马路时对张某作了手势示意。

通报表示,初查原因,张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

今日,警方再次发布通报称,据调查,肇事司机是新手,7月底领证,自称当时注意力集中在电单车上,没留意行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