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4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受到侵害的某视频网站公司获赔50万元。(8月27日 新华网) 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猫腻。此前,电商平台和网购中的“刷单”现象曾经倍受关注。它是用虚假交易的方式来为店铺和商品增加“交易量”,提高“好评率”,人为造假打造“爆款”和“网红”,从而欺骗消费者关注和购买。这一现象实质上就是一种“刷量”。而现在,这种视频网站中的刷流量无疑更加直接而“暴力”,并且更为“暴利”。 因为在视频网站中,只要消费者点击观看视频节目,广告投放者就会根据具体的视频访问量向视频网站支付相应广告费,随后视频网站也会按照点击量向版权方进行相应分成。在这种分成模式下,流量是与收益直接挂钩,也是成正比的。对一部视频作品来说,自然是点击量越高,收益也越多,而对那些刷量者而言,当然就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能刷多少量,就能凭空赚多少钱。例如在涉案作品中,仅三个人在短时间内就给一部作品刷出了“不少于9.5亿余次的虚假访问”! 显而易见,对视频网站刷量行为如果不加以限制和打击,任其在暴利驱使下肆无忌惮地操纵流量、“欺行霸市”,不仅会给广告方和网站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会对其它作品构成不正当竞争,也会在很大程度上误导观众、欺骗眼球,而且正如该案原告律师所言,更会令“整个网络视频生态会受到损害”。 无论是对于电商网站中的“刷单”还是视频网站中的“刷量”,都必须予以重拳严打,决不能任其践踏规则、欺骗观众、肆意敛财,任意破坏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因此这起“视频刷量”首案的判决,刷量者被认定“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某视频网站公司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被依法判罚,具有显著的样本意义,也能对违法者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然而,应当看到,面对刷单刷量的巨大利益和猖獗状况,有必要进一步提升其法律和经济成本,对其进行更加严厉的打击,施以更为严苛的处罚和限制。同时,无论是对刷量者还是委托者,都应给予处罚,努力摧毁整个刷量链条。此外还要提升技术反制水平,堵塞“流量黑洞”,让刷量者“想刷没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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