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了一批违纪典型案例通报。 >>>松溪:通报1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松溪县河东乡河东村党支部党员吴秀玉违反殡葬改革有关问题。 ●人物:松溪县河东乡河东村党支部党员吴秀玉 ●问题:2018年4月18日,吴秀玉的公公王某去世。4月22日下午13时,在出殡过程中,其亲属在河东桥头路边设祭,并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活动长达15分钟。当时,吴秀玉不仅没有劝阻,还参与了违规出殡祭祀活动。 ●处理:2018年7月13日,河东乡纪委给予吴秀玉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截留挪用低保金等问题。 ●人物:政和县镇前镇茶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华时 ●问题:2015年至2017年,刘华时私自保管该村李远琳、李远旺2户低保户的低保存折,并挪用低保金共计5.37万元,其中发放给该村老人及病重村民4.74万元,用于其个人开支0.63万元。2014年,刘华时(时任茶溪村委会主任)在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下,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民主评议,违规将自己申报为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享受补助款1.5万元。刘华时将该补助款用于日常开支,未进行房屋改造。 ●处理:2018年7月,政和县纪委给予刘华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漳浦: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旧镇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利用职便冒领低保金问题。 ●人物:旧镇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等 ●问题:2012年3月,林学亮为村民黄某申办一本低保金发放存折并占为己有,多次冒领低保金合计4545元。2015年7月黄某死亡后,县民政局注销黄某低保对象信息并停发低保金。2016年1月,林学亮利用保管苑上村村委会公章职便,向旧镇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黄建文提供黄某健在的虚假证明,黄建文在没有进行详细核实的情况下,与林学亮一起到县民政局要求恢复黄某低保待遇,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薛炳银未进行复核,继续发放低保金至2017年6月,致使林学亮继续冒领低保金合计3750元。 ●处理:村党支部书记林军仔、村委会主任林金阳未按上级部署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对林学亮冒领低保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林军仔、林金阳分别受到诫勉谈话;2018年3月,黄建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学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冒领的低保金合计8295元予以收缴;2018年7月,薛炳银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官浔镇省炉村文书兼统计员王加议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人物:官浔镇省炉村文书兼统计员王加议等 ●问题:2016年1月,王加议明知其弟王某祥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隐瞒事实提名推荐王某祥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并获得通过,导致王某祥于2017年6月享受农村信用合作社扶贫小额信贷优惠政策。 ●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王丽水审核把关不严,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王加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丽水被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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