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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文明游客“一处不文明,处处步难行”

2018-08-01 10:54:59 孙维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日前,厦门市旅发委配套出台了《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旅游者不文明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若有扰乱车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文物古迹、旅游设施、生态环境,违反旅游场所规定,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并被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本市旅行社可以拒绝与其签订旅游服务合同、不提供旅游服务。(《厦门日报》 7月26日)

此次厦门出台的办法,不但对成人游客不文明行为做出“旅行社可拒绝服务”的规定,还对未成年人不文明行为做出相应规定,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不文明行为时,旅行社可以拒绝与监护人签订旅游服务合同、不提供旅游服务。也就是说,在旅游时大人要看护、教育好孩子,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否则,大人就要为孩子的不文明行为“埋单”。

《暂行办法》赋予了旅行社对不文明游客的“拒绝权”,可谓切中要害,击中了不文明游客的痛处:如果旅游时漠视规则、践踏文明,就会成为旅行社不欢迎的人,游客若想通过旅行社进行旅游,必然要遵守规则。面对这一结局,干扰秩序、胡作非为的游客才能体会到不文明旅行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们常说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就是要让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失信行为的后果,使失信者感到“痛”。治理游客不文明行为同样需要让不文明游客“一处不文明,处处步难行”。当每一个旅行社都拒绝不文明游客,对不文明游客关上大门,便能让“一处不文明,处处步难行”成为现实。

众所周知,游客旅游不文明现象一直难绝,为了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景区在管理上想了诸多办法。比如,设立文明旅游提示牌,发放文明旅游宣传单,增加景区监管、保洁人员等。但这些举措收效甚微,并没有有效遏制游客不文明现象的出现。由此可见,治理游客不文明行为仅靠宣传教育并不足以警醒不文明者,必须有严厉的惩戒措施跟进,精准打击不文明游客的痛处,方能警醒每个人在旅游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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