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开始申报。黄劲超制图 海西晨报讯 (海西晨报记者 刘宇瀚) 厦门在广纳人才的同时,也在不断加码高层次人才政策。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已经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至6月10日,申领手续可全程网办。值得提醒的是,高层次人才在申领住房补贴时,要先办理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 据悉,申领购房补贴的对象须是2015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从厦门市外新引进到市内的企业和市区属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2015年12月1日起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最近一次调入后在厦工作3年及以上)。此外,企业单位人才的年度薪酬须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346090元)以上,事业单位人才的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173045元)以上,以在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证明为凭。 在申领手续上,人才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mhr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通过登记注册的账号进入单位网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类型确认及住房补贴申报平台,按照申报平台提供的操作指南,先如实填写申报相应人才类型确认后,再申报人才住房补贴,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 住房补贴分为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种,所发补贴视同市政府奖金。其中,购房补贴是指人才以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购买持有商品房后,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则是人才在本市租用住房时,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A、B、C类人才的认定标准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或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办理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的对象还包括申请购买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的保障性商品房或申请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的在职在岗人才。市人社局提醒,人才个人及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政策规定条件与要求,按规定程序申报人才类型确认。 据悉,厦门市近期将推出面向高层次及骨干人才配售的保障性商品房,具体时间以市建设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届时,经确认后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可依照市建设部门公告的批次方案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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