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日讯 日前,福州、厦门、泉州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福州 27日,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张航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朱光华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翁国平为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潘威的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平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李平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任命蒋洪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丁香珠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袁文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秀清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丹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陈平为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郑小波为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张伟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尹建华、刘兵、陈乃章、黄可旺、潘枫、许志强、洪琳、苏晖、陈芳、严克夏、李建中、林文清、郭丹红、张琳、吴淼、林崇武、肖林清、邱志强、张晨悦、王峰等20位同志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莹的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厦门 2018年2月27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详情如下: 任命方斌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 任命刘辉煌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王绮(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叶炳坤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任命叶青(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宏伟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任命陈萍萍(女)为厦门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蔡福军为厦门海事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庭庭长; 任命邓金刚为厦门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郝勇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小民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叶青(女)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郑金雄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迪荣的厦门海事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白羽的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泉州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8年2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维劲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朱国专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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