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舆情播报 > 正文

徐州通报“考上公务员遭拒录”事件 7责任人被处理

2018-02-27 09:40:13 郭琳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钟顺钦   我来说两句

笔试面试成绩均排名第一,但是最终却因为专业不符,被徐州市人社局“拒录”。去年6月,徐州女硕士纪元的经历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争议。2月26日,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纪元同志被取消拟聘资格一事调查处理的通报》,通报中称,根据责任认定,责令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负有责任的7名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理;责成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向纪元同志赔礼道歉。

女硕士笔试面试第一被拒录

据媒体报道,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的纪元于2016年3月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了徐州市城建局下属的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一岗位。

随后,纪元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排名第一。但在徐州市人社局公布拟招录人员名单前,纪元被告知,因为她的专业是“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而不是招考要求中的“中国语言文学”,所招聘专业和其专业要求不符,因此决定不予录取。

对此纪元认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为“中国语言文学”下属的二级学科,而招考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中,“中国语言文学”赫然在列。此外,江苏师范大学也出具了证明,但当地仍未采用。

因为不服徐州市人社局的取消录取决定,纪元于2016年8月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徐州市人社局告上法庭。

一审认定人社局程序违法

今年2月23日下午,一审法院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公开宣判。

法庭在审理时认为,关于专业设置,应参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招录专业参考目录》,该目录中明确,“中国语言文学”为“中文文秘类”下的具体专业,而非专业类别。

法庭认为,“中文文秘类”包括了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在内的24个具体专业,因此在本次招聘中,中国语言文学和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属于平行关系。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并不在本次招聘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中。

法庭认为,纪元主张其所学的“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属于中国语言文学下的二级学科,继而认为自己符合招聘条件,是混淆了我国高等教育学科分类与人社部门人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之间的关系。涉案岗位招聘设置的报考条件中,所列明的是“专业要求”,而非学科要求。

因此,法庭认为,徐州市人社局取消原告聘用资格的行为,在实体上并无不当。

不过,徐州市人社局口头告知取消纪元聘用资格的行为系程序违法。法庭认为,徐州市人社局在通知纪元时,应该告知她的陈述、申辩权利。

法庭做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6上半年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取消原告纪元聘用资格行为违法;驳回原告纪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7名工作人员被处理

2月26日,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纪元遭拒录一事发布通报称,经调查认定,招聘单位市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办)及其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局在资格初审和复审阶段把关不严,对纪元所学专业未能严格履行资格审核职责,导致纪元在专业不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16上半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的情况下参加了笔试和面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和查纠不及时、不到位,履行纠错职责滞后,未履行告知义务。上述部门(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工作失职行为。

根据责任认定,徐州市已于2017年6月作出以下处理:责令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对负有责任的7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市城乡建设局分管房屋征收办工作的副调研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兼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等两名副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市城乡建设局人教处处长行政记过处分,人教处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的科员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人事工作岗位;给予市房屋征收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行政记过处分,党政科科长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给予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具体负责监督审核工作的主任科员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向纪元同志赔礼道歉。

记者 郭琳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