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焦点 > 正文

厦门“砸”重金鼓励技术交易 奖励金额最高200万

2018-01-12 10:21: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1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李霖)日前,厦门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申报2017年技术交易奖励金的通知》,2017年技术交易奖励政策兑现工作正式启动,每家企业每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记者从厦门科技局获悉,为促进技术市场发展,鼓励开展技术交易,在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的技术交易企业及在厦门市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的平台运营机构,均可以申请。

其中,针对技术交易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以发票日期为准),方可兑现。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应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若发票中未见相同的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不予兑现。奖励标准是按照已认定登记并实际发生的合同技术交易额进行兑现,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此外,平台运营机构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以促成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方可兑现。奖励标准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机构核实截止时间2月28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3月9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