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舆情播报 > 正文

交警"雨中推车":树形象何须街头"补拍"?

2017-07-13 10:25:03 杨悦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7月8日,一段题为“交警雨中推车造假,女记者摆拍”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这段视频中,一名交警疑似拦下一辆车,并要求该车辆缓慢行驶到马路积水处,随后3名交警将该车辆“推”出积水。旁边一名身着白色上衣的女子肩扛摄像机一路跟拍。这段视频一经发布,即被网民大量转发,成为朋友圈热议话题。随着涉事单位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委宣传部对此事件的及时澄清,事件告一段落,不实传言虽得到遏制,其反映出的舆论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

火热微视频有图像却非真相

在这段1分47秒的短视频中,视频拍摄者指认肩扛摄像机的女子是“记者”,并称翁牛特旗交警推车是在造假。整个视频看起来“有图有真相”,对广大网民而言颇具蛊惑性。该视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自媒体平台广为流传,截至7月9日10时,在微博的播放量已达28万次。尽管其真实性无从得知,部分网民却凭借直观感受调侃“记者交警联合造假”。

7月9日13时5分,赤峰市翁牛特旗委宣传部在其官方微博@活力翁牛特作出回应称:“翁牛特旗公安局政工部门为积累制作微电影《一线交警保平安》素材,在城市视频监控画面质量不清晰、无法满足微电影制作要求的情况下,特协调翁牛特旗广电中心派出工作人员与交警在古城街和全宁路交叉口补拍救助场景,补拍的素材并未用于任何新闻报道。”该条微博还附有城市视频监控拍摄的交警现场救助真实情景。中国青年网、环球网、澎湃新闻、网易、凤凰、新浪、搜狐等网站以《内蒙古官方回应“交警雨中推车摆拍”:拍微电影,未用于报道》为题进行了报道或转发,舆论关注达到峰值。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传播能力日渐增强,一些未经权威部门证实的消息借助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大肆传播,影响力不可小觑。有些似是而非的言论和视频就像雾霾一样,令网络舆论场真假莫辨。这段所谓交警“造假”视频,其拍摄者不去深究事件真相,而是轻言“造假”并大肆传播,给交警形象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有图未必有真相,而要纠正这样一个谬误,却不得不付出沉重代价,这无论对于政府的宣传部门,还是广大的网民来讲,都值得深思。

“摆拍”并非警察形象宣传的最佳选择

对于赤峰市翁牛特旗委宣传部所回应的“为微电影补拍场景”,部分网民表示补拍乃至摆拍都“很正常”,认为这是形象传播的一种方式手段,只要不是故意造假和虚假宣传,就都可以理解。现在“逢警必喷”现象较多,以致很多正常甚至正面的警察形象也遭到攻击,这既是当前嘈杂的舆论环境的反映,也与一些地方警方的舆情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

官方澄清令舆情反转固然表明警方“补拍”的正当性,而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却难以彻底消解,这恰是脆弱的警察形象不可承受之重。正如多数网民所认为的那样,原始素材更有真实感,模糊的监控视频尽管视觉效果差,却会让民众感受到风雨中真实感人的警察形象,补拍镜头画蛇添足,难以起到预期效果。从微电影制作方来讲,正能量题材更应注重其真实性,补拍虽非不可,却往往弄巧成拙有损其本真。

有的网民认为,宣传部门获取素材的方式值得商榷。宣传贵在真实,相关人员如能在交警帮助司机推车的第一时间拍到真实画面,必然更富有真实感。何况在人人拥有摄像头的新媒体时代,要获取优质素材并不是非摆拍不可,民众的推荐上传、视频监控的持续拍摄、记者的长期跟踪都是途径。

这件事也再次提醒,政府要加强公信力维护,需反思不当的宣传方式。宣传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不是美观的画面和精良的制作可比,监控视频清晰度再低也可以分清推车的全部经过,真实的资料弥足珍贵。宣传部门要克服形式主义的工作方式,以“走心”宣传打动受众。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