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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引进人才实施意见 重金引人才

2017-05-23 08:21:09 陈荣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荣富)近日,莆田市出台引进人才实施意见,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提供包括专项补助、金融支持及配套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据了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围绕莆田市化工(纺织化纤)新材料、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鞋服产业、信息经济等重点产业规划。

按照人才引进意见,此次人才引进面向海内外,以院士、海外人才和国内人才等三大类创业创新人才为主。院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人才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在海(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符合莆田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海(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内人才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度在莆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上述引进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就能够获得市级专项补助及创业资助。

专项补助方面,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给予300万元补助;院士和海外人才给予个人150万元补助;国内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专项补助;入选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个人(团队)除了省级补助外,再按1∶1比例给予补助;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除了省级补助外,再给予200万元专项补助;对能在莆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综合支持3000万元。

金融支持方面,对来莆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经济实体且从事符合莆田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按其投资额的30%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的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并给予50%的项目贷款贴息(最高为100万元,贴息期可达2年)。

配套服务方面,为人才提供租房每月补助1000-3000元或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子女就学和配偶就业的,由县区或用人单位协调安排,同时享受社保、医保和培养培训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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