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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延平中心城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4月1日起实行密闭化运输

2017-03-20 14:59:35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近段时间,在延平中心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沿路撒漏严重,污染城区路面,影响市容环境,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记者17日从南平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延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工作,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漏撒、飞扬等污染,维护城市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我市将加强延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各建设、施工、运输企业、弃土场运输建筑垃圾做出明确规定。

建设、施工单位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企业运输。在延平中心城区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在2017年3月31日前达到建筑垃圾密闭化改装的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实行密闭化运输,否则严禁进入中心城区。

运输企业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做到适量装载(建筑垃圾装载应低于车厢栏板)、密闭运输、定时运输、定线行驶、定点倾倒,严禁无牌、无证、无密闭的车辆参与运输;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偷倒乱倒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应加强源头管理,建立过水池、震动台,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上路。运输沿线需安排洒水车及工人进行日常路面保洁工作。

各建设、施工、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管理,严禁“滴、撒、漏”污染路面行为的发生,若发生“滴、撒、漏”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冲洗路面,消除污染。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部门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挡墙、沟渠、道路等设施的建设维护,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巡查管理,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如违反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张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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