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舆情频道> 福建舆情研究院> 环保舆情观察 > 正文

永泰法院设立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

2017-03-09 16:56: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邱何娟)永泰法院近日在青云山管委会设立“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通过开展生态普法宣传、诉前化解生态环境和旅游纠纷等工作,着力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永泰样本”。

今年初,张某到永泰某景区旅游,乘坐缆车过程中不慎摔倒在地,造成脸部严重挫裂伤、脚骨骨折。事发后,张某投诉到永泰县旅游局,要求景区赔偿因事故造成损伤的各项费用共计40多万元(扣除已垫付医药费后)。

景区因认为申请人张某也存在过错,且索赔费用过高、不切合实际而拒赔,经县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几番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为妥善化解纠纷,县旅游局邀请永泰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在“生态环境巡回审判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面对双方巨大的赔偿金额分歧,法官本着公平公正、协商自愿的原则,采取分开化解、分别沟通、折中焦点的调解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梳理问题、分析利弊、讲解法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除住院期间医药费13万多元由景区承担外,另由景区一次性再赔偿受害方张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8万元。

今年2月,永泰法院被授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示范基地”。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