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记者蔡柳楠通讯员王其鲁许悦)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为全面、高效监控机动车尾气污染,我市把工商系统纳入环保、质监等部门组成的“气质”监控方阵,将整车产品纳入通行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并率先在全国工商系统运用新《大气法》开展机动车污染控制质量监管。 目前,全市已依法送检涉嫌排放超标机动车29辆,立案查处机动车污染物超标案件12起、罚款242万元,全部不合格车辆均整改至检验合格方予以上市销售。 下阶段,我市将继续深入拓展汽车污染控制质量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强工商、环保、质监、交警、汽车质量检验企业及汽车经销商的通力协作,切实防止排放超标车辆投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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