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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县一专项”整治 破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017-02-10 14:56:01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晋安区对水利建设补贴经费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福清市专项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制止“两违”不力问题;

……

去年9月以来,在福州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各县(市)区通过收集巡视、审计、信访、执纪审查、效能督查等问题线索,进行调研分析,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集中精力进行专项破解,形成“一县一专项”的工作格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问题导向精准选题立项

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操办或参加婚丧喜庆活动规定,带头抵制大操大办,主动做到不吃请、不请吃、不收礼、不送礼、不发礼……不久前,长乐市51名处级领导干部对开展移风易俗、综合治理大操大办作出表率承诺。

其他各县(市)区也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精准选题立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闽侯县针对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和监管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相关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连江县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党员干部利用公权力“吃拿卡要”的“潜规则”行为;马尾区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

“‘一县一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从当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惩治群众最关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反腐败工作更加深入民心。”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廖友新说。

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

“原以为都是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钱用在哪都一样……”因改变水利专项资金用途,晋安区寿山乡上寮村党支部书记梁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追悔莫及。

由晋安区纪委牵头,联合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3个督查组,专项督查2013年以来全区水利建设补贴经费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对梁治等3名改变水利专项资金用途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理。

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把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要举措,由各县(市)区纪委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整治细化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永泰县抽调国土、住建、发改等单位工作人员成立7个工作组,深入121个行政村,对灾后住房重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等项目开展一线督查;鼓楼区发挥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作用,对虚假名义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台江区财政、审计、信访、国资营运公司等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国有、集体厂房(店面)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检查;闽清县成立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纪律保障督查组,对农村住房重建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督。

各部门齐心协力,各县(市)区精准发力。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75条,其中转立案审查46条,处理8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多部门齐抓共管,改变了纪检监察机关‘孤军作战’的格局,弥补了工作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市纪委副书记肖敦颖说。

固化成果推动常态长效

近日,罗源县纪委给予在农家乐组织公款吃喝的县旅游事业局局长游宝枝党内警告处分。通过专项整治,罗源县共发现公务接待“隐身衣”问题线索9条,其他“四风”隐身衣问题2条,已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立案查处4人。

如何固化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常态长效?市纪委日前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对“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提升,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仓山区出台《仓山区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健全村集体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永泰县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各职能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县住建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内控工作的通知》,严格行政执法权限管理。

我市还将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16年度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通过压紧压实专项整治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一县一专项’是集中精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项举措,下一阶段要将各地已经取得的成效固化下来,将总结出的经验成果在全市推广,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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