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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委托第三方核定排污权

2017-01-11 15:54: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邹德林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厦门市近日出台《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进排污权核定与交易工作。

据了解,厦门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核定编制人员10名,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全面梳理确定全市需核定排污权的重点工业企业近400家,制定《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业企业排污权核定工作方案》,将全市工业企业按区域划分为4个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进行核定。

截至2016年12月中旬,已经完成335家重点工业企业的排污权核定,无偿收储26家关停企业的排污权,收储化学需氧量194.39吨、氨氮13.41吨、二氧化硫853.72吨、氮氧化物131.4吨;全市52家工业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取得排污权,累计交易126笔,成交金额546.19万元。

沈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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